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他便将神的道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证明出来”表凡发自内心、因而在光中接受来自主的神性真理并承认主的人身就是神性的人。经上论到约翰说,“他将神的道证明出来”,但由于“约翰”是指所有处于源自仁及其信的生活良善之人,如前所述(5节),故在灵义上所指的是所有这些人。处于圣言灵义的天使,从来不知道圣言所提到的任何人名,只知道这个人所代表并因此所表示的,并且取代“约翰”的,是生活的良善或行为上的良善;进而是总体上所有处于这良善的人。正是这些人“证明出来”,也就是看见,承认,发自内心在光中接受并宣称圣言的真理,尤其是主的人身就是神性这一真理,这一点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可以得到证实。启示录中的“耶稣基督”及“羔羊”是指主的神性人身(Divine Human);“神”指主的神性,万物皆来自这神性。
至于“证明出来”的灵义,它论及真理,因为在世间,要见证的正是真理,见证以后真理才得到承认。然而,在天堂,真理自己就能自我见证,因为真理是天堂之光本身。天使一听闻真理,当即就知道并承认它。由于主是真理本身,正如祂自己在约翰福音(14:6)所教导的,故在天堂,祂就是祂自己的见证。由此明显可知“耶稣基督的见证”是什么意思。因此,主说:
你们曾差人到约翰那里,他为真理作过见证。但我不接受从人而来的见证。(约翰福音5:33-34)
另一处:
约翰来,为要作见证,就是为光作见证;他不是那光;,叫众人因他可以信。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道成了肉身,是真光,照亮所有的人。(约翰福音1:1-2, 7-8, 14, 34)
又:
耶稣说,我虽然为自己作见证,我的见证还是真的。因我知道我从哪里来,往哪里去。(约翰福音8:14)
当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来到后,祂就要为我作见证。(约翰福音15:26)
“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是指从主所发出的真理本身,对此,经上说“祂不是凭自己说”,而是凭主说的(约翰福音16:13-15)。
22.“但愿恩典、平安归与你们”表示真理和良善的快乐。这从“恩典”和“平安”的含义清楚可知:“恩典”是指真理的快乐,对此,稍后会有详述;“平安”是指纯真和爱之良善的快乐(对此,参看《天堂与地狱》,284–290节,那里论述了天堂里的平安状态)。“恩典”表示真理的快乐,是因为有两样事物从主发出,并在它们的起源上合一,但在那些接受它们的人身上分离。事实上,有些人接受神性真理胜过接受神性良善;有些人接受神性良善胜过接受神性真理。那些接受神性真理胜过接受神性良善的人在主的属灵国度,因此被称为属灵的;而那些接受神性良善胜过接受神性真理的人在主的属天国度,因此被称为属天的(关于在天堂和教会里的这两个国度,可参看《天堂与地狱》,20–28节)。主恩准那些在属灵国度的人处于为了真理而对真理的情感;这种神性的恩赐就是那被称为恩典的;因此,任何人处于这种情感到何等程度,就在主的神性恩典中到何等程度;世人、灵人或天使没有被赋予任何其它神性恩典,只被赋予被真理打动,因为这是真理的恩典,他们在这种情感中拥有天堂及其一切祝福(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32, 236, 238节;《天堂与地狱》,395–414节)。无论你说对真理的情感,还是说真理的快乐,都是一样的;因为没有快乐,就没有情感。
这一点尤其是圣言中的“恩典”所表示的;如在约翰福音:
圣言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我们也见过祂的荣耀,正是父独生子的荣耀,充满了恩典和真理。从祂的丰满里我们都领受了,而且恩上加恩。因为律法是藉着摩西赐下的;恩典和真理却是由耶稣基督而来的。(约翰福音1:14, 16–17)
经上之所以说“恩典和真理”,是因为恩典是真理的情感和快乐。在路加福音,主在犹太教堂解释了以赛亚指着祂自己,也就是指着神性真理所发的预言之后,经上说:
众人都希奇祂口中所出恩典的话。(路加福音4:22)
主所说的神性真理被称为“祂口中所出恩典的话”,是因为它们是可接受,有恩典和令人快乐的。一般来说,神性恩典就是从主那里赐下的一切;由于被如此赐下的一切都与信和爱有关,而信是对源于良善的真理的情感,所以这一点尤其由神性恩典来表示;事实上,被赋予信和爱,或对源于良善的真理的情感,就是被赋予天堂,因而被赋予永恒的祝福。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