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6

6.启1:2.“约翰

6.启1:2.“约翰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作见证”表示从心里,因而在光中接受来自圣言的神性真理,并承认主的人身就是神性的。经上论到约翰说,“他为神的圣言作见证”;但由于“约翰”是指所有处于源于仁及其信的生活良善的人,如前所述(AR 5节),所以他在灵义上是指所有这些人。处于圣言灵义的天使永远不知道圣言所提到的任何人名,只知道这个人所代表、因而所表示的,这是指生活的良善或行为上的良善,因而是指总体上所有处于这良善的人,而不是“约翰”。这些人“作见证”,也就是说,看见,承认,从心里在光中接受并宣称圣言的真理,尤其那里主的人身是神性这一真理,这可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从圣言引用的大量经文明显看出来。在启示录中,“耶稣基督”和“羔羊”是指在神性人身方面的主,“神”是指在其神性方面的主,一切事物都来自这神性。

至于“作见证”的灵义,这论及真理,因为在世上,真理要被见证,当真理被见证时,它就被承认。但在天堂,真理自己给自己作见证,因为真理是天堂之光本身。事实上,当天使听见真理时,他们立刻就知道并承认它;由于主是真理本身,正如祂自己在约翰福音(14:6)中所教导的,所以在天堂,祂就是祂自己的见证。由此明显可知,“耶稣基督的见证”是什么意思。因此,主说:

你们曾差人到约翰那里,他为真理作过见证。但我所受的见证不是从人来的。(约翰福音5:33-34)

另一处:

约翰来,为要作见证,就是为光作见证;他不是那光;圣言与神同在,就是神,并且成了肉身,是真光,照亮所有的人。(约翰福音1:1-2, 7-8, 14, 34)

又:

耶稣说,我虽然为自己作见证,我的见证还是真的,因我知道我从哪里来,往哪里去。(约翰福音8:14)

又:

当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来到时,祂要为我作见证。(约翰福音15:26)

“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是指从主发出的真理本身;因此,论到它,经上说,祂不是凭自己说的,而是出于主说的(约翰福音16:13-15)。


诠释启示录 #1058

1058.“见先前有

1058.“见先前有,如今没有的兽”表示知道圣言已经被接受,但仍遭弃绝。这从“见”、“兽”和“先前有,如今没有”的含义清楚可知:“见”是指知道和认识到(对此,参看AE 260, 529节);“兽”是指圣言(参看AE 1038节);“先前有,如今没有”是指它已经被接受,但仍遭弃绝(对此,参看AE 1054–1056节)。

(关于第三种亵渎)

那些以虔诚的姿势和敬虔的嘴唇或话语崇拜神性事物,在内心和灵里却否认它们的人,因而那些表面上或在世人面前崇敬圣言、教会和敬拜的圣物,在家里或暗中却嘲笑它们的人就处于这种亵渎。当这类人处于神圣的外在,无论是在圣殿进行教导,还是与普通人交谈时,他们只知道他们所说的都是真的;可一回到自己里面,他们就会思想反面。这些人因具有这种性质,故能伪装成光明天使,尽管他们是黑暗天使。由此清楚可知,这种亵渎是虚伪的那种。他们与污泥制成的镀金的像没什么不同,或像里面腐烂、表皮漂亮的水果,或像里面被虫子吃掉,外壳完整的坚果。由此明显可知,他们的内在是属魔鬼的,因此他们神圣的外在是亵渎的。

当今巴比伦的大多数统治者都是这样,巴比伦的某个社群中的许多人也是这样,如那些声称自己统治人类灵魂和天堂的人所知道的。因为如他们那样相信拯救并准许进入天堂的权柄被赐予他们,与从心里承认有一位神是两个对立面。原因在于,人必须仰望主,祈求祂,才能得救并被准许进入天堂。一个人若相信这种权柄被赐予他,就会仰望自己,并相信主的东西在他自己里面;相信这一点,同时又相信有一位神,或神在他里面,是不可能的。当一个相信神在自己里面的人认为自己在教会的圣物之上,天堂在自己的权力之中时,他就像路西弗,路西弗燃烧着统治一切的火。这样一个人若认为神在他里面,就不能不从自己这样认为;从自己认为神在自己里面,就是认为神不在他里面,而是认为他自己就是神,正如论到路西弗(以赛亚书14:13, 14)所说的,在那里,路西弗是指巴比伦,这从以赛亚书14:4, 22清楚看出来。

此外,这样一个人自己也显示出他凭自己是什么样子。当权柄给他时,他就会爆发;这种爆发照着他的晋升而逐渐加剧。由此清楚可知,这些人是无神论者,有些人是公开的无神论者,有些人是暗中的无神论者,有些人是无知的无神论者。他们因视统治为目的,视天堂和教会的圣物为手段,所以在脸、姿势和言语上伪装成光明天使,从而亵渎圣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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