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他便将神的道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证明出来”表凡发自内心、因而在光中接受来自主的神性真理并承认主的人身就是神性的人。经上论到约翰说,“他将神的道证明出来”,但由于“约翰”是指所有处于源自仁及其信的生活良善之人,如前所述(5节),故在灵义上所指的是所有这些人。处于圣言灵义的天使,从来不知道圣言所提到的任何人名,只知道这个人所代表并因此所表示的,并且取代“约翰”的,是生活的良善或行为上的良善;进而是总体上所有处于这良善的人。正是这些人“证明出来”,也就是看见,承认,发自内心在光中接受并宣称圣言的真理,尤其是主的人身就是神性这一真理,这一点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可以得到证实。启示录中的“耶稣基督”及“羔羊”是指主的神性人身(Divine Human);“神”指主的神性,万物皆来自这神性。
至于“证明出来”的灵义,它论及真理,因为在世间,要见证的正是真理,见证以后真理才得到承认。然而,在天堂,真理自己就能自我见证,因为真理是天堂之光本身。天使一听闻真理,当即就知道并承认它。由于主是真理本身,正如祂自己在约翰福音(14:6)所教导的,故在天堂,祂就是祂自己的见证。由此明显可知“耶稣基督的见证”是什么意思。因此,主说:
你们曾差人到约翰那里,他为真理作过见证。但我不接受从人而来的见证。(约翰福音5:33-34)
另一处:
约翰来,为要作见证,就是为光作见证;他不是那光;,叫众人因他可以信。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道成了肉身,是真光,照亮所有的人。(约翰福音1:1-2, 7-8, 14, 34)
又:
耶稣说,我虽然为自己作见证,我的见证还是真的。因我知道我从哪里来,往哪里去。(约翰福音8:14)
当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来到后,祂就要为我作见证。(约翰福音15:26)
“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是指从主所发出的真理本身,对此,经上说“祂不是凭自己说”,而是凭主说的(约翰福音16:13-15)。
105.启2:5.“所以应当回想你是从哪里坠落的,并要悔改,行起初的作为”表示记起以前的事,因而记起他们偏离了真理,这是为了可以回想起教会起初的生活良善。这从“回想”、“你从哪里坠落”、“悔改”和“行起初的作为”的含义清楚可知:“回想”是指记起以前的事;“你从哪里坠落”是指从那里偏离,因而偏离真理;“悔改”是指为了可以回想起它;“行起初的作为”是指教会起初的生活良善。“作为”表示从爱和信发出的生活的一切(参看AE 98节);“起初的作为”,也就是仁爱的作为,是指教会起初的作为(参看AE 104节)。教会的本质是与知识或认知一致的生活,而不是没有与之一致的生活的知识,凡思想这个主题的人都能清楚看出这一点;因为只要没有与知识一致的生活,知识就只住在记忆中;只要只住在那里,它们就不会影响人的内层。因为人的记忆是一个容器,那些为他的生活服务的东西可以从这容器中被提取出来;当一个人意愿并实行它们时,它们就为他的生活服务。
人的整个灵无非是他的意愿;因此,当人成为一个灵时,他就不能抵制不违背他意愿的任何东西,因为整个人都努力追求它。情况就是如此,这在灵界是众所周知的;我也偶尔看见所作的试验,看一个灵人能否做违背他从中存在的自己意愿的任何事,结果发现他不能。由此清楚可知,正是人的意愿形成他的灵,人的灵离开肉体后就是他的意愿。无论你说意愿,还是说爱,都是一回事,因为凡人所爱的,他都会意愿;因此,无论你说人的灵不能抵制他的意愿,还是说它不能抵制他的爱,也都是一回事。良善和真理的知识或认知在进入人的意愿或爱之前,丝毫无助于他的得救,因为它们不在这个人里面,而是在他外面。然而,知识是必要的,因为没有知识,人对属灵生活一无所知,对属灵生活一无所知的人无法变得属灵;事实上,人能思考、意愿和实行他所知道的,却不能思考、意愿和实行他所不知道的。但知识若没有更深地进入人,只进入他的记忆和由此而来的思维,就不会影响他,因而不会拯救他。
如今世上许多人,尤其那些使唯信成为教会本质的人以为,知道教义,并且只因知道而相信它们是真的,就会拯救人,无论他如何生活;但我可以肯定,没有人仅仅因为这些东西而得救。我见过许多人,甚至最有学问的人被投入地狱;而另一方面,我也看见那些照来自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生活的人被提入天堂。由此清楚可知,唯独知识无济于事,有用的,是照之的生活;知识只教导人当如何生活。照真理和良善的知识生活就是思考一个人必须这样做,而不是那样做,因为这是主在圣言中所吩咐的。当人出于圣言思考,因而意愿和实行时,他就变得属灵。然而,教会里的人有必要相信主,并且当想到祂时,就要想到在祂人身中的神性,因为仁与信的一切都从祂的神性人身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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