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他便将神的道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证明出来”表凡发自内心、因而在光中接受来自主的神性真理并承认主的人身就是神性的人。经上论到约翰说,“他将神的道证明出来”,但由于“约翰”是指所有处于源自仁及其信的生活良善之人,如前所述(5节),故在灵义上所指的是所有这些人。处于圣言灵义的天使,从来不知道圣言所提到的任何人名,只知道这个人所代表并因此所表示的,并且取代“约翰”的,是生活的良善或行为上的良善;进而是总体上所有处于这良善的人。正是这些人“证明出来”,也就是看见,承认,发自内心在光中接受并宣称圣言的真理,尤其是主的人身就是神性这一真理,这一点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可以得到证实。启示录中的“耶稣基督”及“羔羊”是指主的神性人身(Divine Human);“神”指主的神性,万物皆来自这神性。
至于“证明出来”的灵义,它论及真理,因为在世间,要见证的正是真理,见证以后真理才得到承认。然而,在天堂,真理自己就能自我见证,因为真理是天堂之光本身。天使一听闻真理,当即就知道并承认它。由于主是真理本身,正如祂自己在约翰福音(14:6)所教导的,故在天堂,祂就是祂自己的见证。由此明显可知“耶稣基督的见证”是什么意思。因此,主说:
你们曾差人到约翰那里,他为真理作过见证。但我不接受从人而来的见证。(约翰福音5:33-34)
另一处:
约翰来,为要作见证,就是为光作见证;他不是那光;,叫众人因他可以信。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道成了肉身,是真光,照亮所有的人。(约翰福音1:1-2, 7-8, 14, 34)
又:
耶稣说,我虽然为自己作见证,我的见证还是真的。因我知道我从哪里来,往哪里去。(约翰福音8:14)
当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来到后,祂就要为我作见证。(约翰福音15:26)
“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是指从主所发出的真理本身,对此,经上说“祂不是凭自己说”,而是凭主说的(约翰福音16:13-15)。
104.启2:4.“但我反对你,就是你把起初的仁爱离弃了”表示他们没有使诸如属于那些生活在教会之初的人的那种生活成为知识或认知的本质。这从“起初的仁爱”和“离弃那仁爱”的含义清楚可知:“起初的仁爱”是指遵行良善和真理的知识的生活,就是诸如属于那些生活在教会之初的人的那种(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离弃那仁爱”是指没有使它成为知识的本质。因为那些研究或渴望真理和良善的知识,以为自己会由此得救的人使知识,而非生活成为本质;而事实上,遵行知识的生活才是本质。由于下文论述的是教会和得救的这种本质,所以那里会详述它。仁爱是生活,因为与圣言中主的诫命相一致的一切生活都被称为“仁爱”;因此,践行仁爱就是照这些诫命生活。情况就是如此,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一书关于对邻之爱或仁爱的相关章节(NJHD 84–106节),以及《最后的审判》(33–39节)。“起初的仁爱”在此表示教会起初的生活,因为每个教会都是从仁爱开始的,然后渐渐远离仁爱,转向唯信,或寻求功德的行为。关于这个主题和仁爱,可参看《属天的奥秘》一书中的说明,即:每个教会都是从仁爱开始的,但随着时间推移却远离了仁爱(AC 494, 501, 1327, 3773, 4689节);从而转向源于邪恶的虚假,最终转向邪恶(AC 1834—1835, 2910, 4683, 4689节);通常转向唯信(AC 1834—1835, 2231, 4683, 8094节);教会的开始和衰落好比日升和日落(AC 1837节);又好比人的幼年和老年(AC 10134节);在良善和真理的知识被植入生活之前,教会不在人里面(AC 3310节);仁爱构成教会(AC 809, 916, 1798—1799, 1844, 1894节);教会的内在就是仁爱(AC 4766, 5826节);如果所有人都出于仁爱被看待,尽管他们在信仰的教义和敬拜的仪式上可能各不相同,那么教会将是一个,不像如今那样是多个(AC 1286, 1316, 1798—1799, 1834—1844, 2385, 2982, 3267, 3451节);对主的敬拜在于仁爱的生活(AC 8254, 8256节);敬拜的品质取决于仁爱的品质(AC 219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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