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启1:2.“约翰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作见证”表示从心里,因而在光中接受来自圣言的神性真理,并承认主的人身就是神性的。经上论到约翰说,“他为神的圣言作见证”;但由于“约翰”是指所有处于源于仁及其信的生活良善的人,如前所述(AR 5节),所以他在灵义上是指所有这些人。处于圣言灵义的天使永远不知道圣言所提到的任何人名,只知道这个人所代表、因而所表示的,这是指生活的良善或行为上的良善,因而是指总体上所有处于这良善的人,而不是“约翰”。这些人“作见证”,也就是说,看见,承认,从心里在光中接受并宣称圣言的真理,尤其那里主的人身是神性这一真理,这可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从圣言引用的大量经文明显看出来。在启示录中,“耶稣基督”和“羔羊”是指在神性人身方面的主,“神”是指在其神性方面的主,一切事物都来自这神性。
至于“作见证”的灵义,这论及真理,因为在世上,真理要被见证,当真理被见证时,它就被承认。但在天堂,真理自己给自己作见证,因为真理是天堂之光本身。事实上,当天使听见真理时,他们立刻就知道并承认它;由于主是真理本身,正如祂自己在约翰福音(14:6)中所教导的,所以在天堂,祂就是祂自己的见证。由此明显可知,“耶稣基督的见证”是什么意思。因此,主说:
你们曾差人到约翰那里,他为真理作过见证。但我所受的见证不是从人来的。(约翰福音5:33-34)
另一处:
约翰来,为要作见证,就是为光作见证;他不是那光;圣言与神同在,就是神,并且成了肉身,是真光,照亮所有的人。(约翰福音1:1-2, 7-8, 14, 34)
又:
耶稣说,我虽然为自己作见证,我的见证还是真的,因我知道我从哪里来,往哪里去。(约翰福音8:14)
又:
当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来到时,祂要为我作见证。(约翰福音15:26)
“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是指从主发出的真理本身;因此,论到它,经上说,祂不是凭自己说的,而是出于主说的(约翰福音16:13-15)。
十、先前的天及其废除
65.在启示录,我们读到:
我看见一个大宝座与坐在上面的,从祂面前天地都逃避,再无可见之处了。(启示录20:11)
后面:
我看见一个新天和一个新地,因为先前的天和先前的地已经过去了。(启示录21:1)
我在本书第一章(3节)和别处已说明,新天和新地,以及过去的先前的天和先前的地,不是指可见的天空和我们所居住的大地,而是指天使天堂和教会。因为圣言本质上是属灵的,因而论述属灵事物,也就是与天堂和教会有关的事物。字义上的属世事物用来表示它们,因为属世之物是属灵之物的一个基础;没有这样一个基础,圣言就不是神的工,因为它不完整。属世层,就是神性秩序的最外层或最末层,使属灵和属天的内层变得完整,以便它们能稳固地立于其上,如同房子立于地基之上。
然而,人们因从属世的角度,而不是从属灵的角度来思想圣言的内容,故以为这些和其它经文中提到的天和地是指自然界的天空和这个地球。这就是为何每个人都期盼它们能消失并毁灭,新的随之被创造出来。为防止人们永远保持这种期盼,尽管一个世纪又一个世纪过去了仍不见它发生,圣言的灵义被揭开,好叫人们知道圣言中的许多话的含义。只要我们以纯属世的方式思想所说的话,这些含义就无法出现在我们的理解力里面;这也包括将要过去的先前的天和先前的地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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