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启1:2.“约翰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作见证”表示从心里,因而在光中接受来自圣言的神性真理,并承认主的人身就是神性的。经上论到约翰说,“他为神的圣言作见证”;但由于“约翰”是指所有处于源于仁及其信的生活良善的人,如前所述(AR 5节),所以他在灵义上是指所有这些人。处于圣言灵义的天使永远不知道圣言所提到的任何人名,只知道这个人所代表、因而所表示的,这是指生活的良善或行为上的良善,因而是指总体上所有处于这良善的人,而不是“约翰”。这些人“作见证”,也就是说,看见,承认,从心里在光中接受并宣称圣言的真理,尤其那里主的人身是神性这一真理,这可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从圣言引用的大量经文明显看出来。在启示录中,“耶稣基督”和“羔羊”是指在神性人身方面的主,“神”是指在其神性方面的主,一切事物都来自这神性。
至于“作见证”的灵义,这论及真理,因为在世上,真理要被见证,当真理被见证时,它就被承认。但在天堂,真理自己给自己作见证,因为真理是天堂之光本身。事实上,当天使听见真理时,他们立刻就知道并承认它;由于主是真理本身,正如祂自己在约翰福音(14:6)中所教导的,所以在天堂,祂就是祂自己的见证。由此明显可知,“耶稣基督的见证”是什么意思。因此,主说:
你们曾差人到约翰那里,他为真理作过见证。但我所受的见证不是从人来的。(约翰福音5:33-34)
另一处:
约翰来,为要作见证,就是为光作见证;他不是那光;圣言与神同在,就是神,并且成了肉身,是真光,照亮所有的人。(约翰福音1:1-2, 7-8, 14, 34)
又:
耶稣说,我虽然为自己作见证,我的见证还是真的,因我知道我从哪里来,往哪里去。(约翰福音8:14)
又:
当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来到时,祂要为我作见证。(约翰福音15:26)
“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是指从主发出的真理本身;因此,论到它,经上说,祂不是凭自己说的,而是出于主说的(约翰福音16:13-15)。
35.人们从圣言知道,当信在教会中不复存在时,教会就走到尽头;但却不知,没有仁,就没有信。因此,有必要说一说这个主题(36节)。主预言,教会的末期将没有信:人子来的时候,能在世上找到信吗?(路加福音18:8)
那时也将没有仁(译注:经上译为爱心):
在时代的完结,只因不法的事增多,许多人的爱心才渐渐冷淡了,这福音必在全世界宣讲,然后末期才来到。(马太福音24:12, 14)
“时代的完结”是指教会的末期。在这一章,主描述了在爱与信方面教会状态的逐渐衰落,但只通过对应予以描述。所以,若不知道对应于每句话的灵义,就无从理解主的预言。因此,主许我解释这一整章和下一章的一部分,它们论述了时代的完结,主的降临,教会的逐渐荒废和最后的审判。这一切可见于《属天的奥秘》一书(3353-3356, 3486-3489, 3650-3655, 3751-3757, 3897-3901, 4056-4060, 4229-4231, 4332-4335, 4422-4424, 4635-4638, 4661-4664, 4807-4810, 4954-4959, 5063-507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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