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6

6.启1:2.“约翰

6.启1:2.“约翰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作见证”表示从心里,因而在光中接受来自圣言的神性真理,并承认主的人身就是神性的。经上论到约翰说,“他为神的圣言作见证”;但由于“约翰”是指所有处于源于仁及其信的生活良善的人,如前所述(AR 5节),所以他在灵义上是指所有这些人。处于圣言灵义的天使永远不知道圣言所提到的任何人名,只知道这个人所代表、因而所表示的,这是指生活的良善或行为上的良善,因而是指总体上所有处于这良善的人,而不是“约翰”。这些人“作见证”,也就是说,看见,承认,从心里在光中接受并宣称圣言的真理,尤其那里主的人身是神性这一真理,这可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从圣言引用的大量经文明显看出来。在启示录中,“耶稣基督”和“羔羊”是指在神性人身方面的主,“神”是指在其神性方面的主,一切事物都来自这神性。

至于“作见证”的灵义,这论及真理,因为在世上,真理要被见证,当真理被见证时,它就被承认。但在天堂,真理自己给自己作见证,因为真理是天堂之光本身。事实上,当天使听见真理时,他们立刻就知道并承认它;由于主是真理本身,正如祂自己在约翰福音(14:6)中所教导的,所以在天堂,祂就是祂自己的见证。由此明显可知,“耶稣基督的见证”是什么意思。因此,主说:

你们曾差人到约翰那里,他为真理作过见证。但我所受的见证不是从人来的。(约翰福音5:33-34)

另一处:

约翰来,为要作见证,就是为光作见证;他不是那光;圣言与神同在,就是神,并且成了肉身,是真光,照亮所有的人。(约翰福音1:1-2, 7-8, 14, 34)

又:

耶稣说,我虽然为自己作见证,我的见证还是真的,因我知道我从哪里来,往哪里去。(约翰福音8:14)

又:

当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来到时,祂要为我作见证。(约翰福音15:26)

“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是指从主发出的真理本身;因此,论到它,经上说,祂不是凭自己说的,而是出于主说的(约翰福音16:13-15)。


真实的基督教 #331

331.良善和邪恶无

331.良善和邪恶无法共存,邪恶越被除去,良善越被关注,并被感觉为良善,因为在灵界,每个人都发出自己爱的气场;这个气场四处扩散,使自己被感受到,或对其他人产生影响,制造出和谐或反感的感觉。这些气场将善人与恶人分离。在良善能被认识、感知到和热爱之前,邪恶必须被除去,这一事实可以对比自然界中的许多情况;例如:假如有人在房间里养了一只美洲豹和一只黑豹,他自己可以与它们安全地生活在一起,因为他喂养它们;但其他人却无法拜访他,除非这些野兽被带走。

被邀请赴国王和王后筵席的宾客,在出席之前不是先洗脸洗手吗?婚礼结束后,新郎在与新娘进洞房之前,不是先洗净全身,穿上结婚礼服吗?在获得纯金或纯银之前,谁不先用火提炼矿石、除去渣滓?在将小麦收入粮仓之前,谁不先把稗子或杂草和小麦分开?在把大麦收到家里之前,谁不先用脱粒机脱去大麦的麦壳?

在生肉可以食用并摆到桌子上之前,谁不先将它进行烹煮、除去杂质?谁不会敲落园中树叶上的虫子,以免叶子被吃掉,果实由此被毁坏?谁不讨厌自己房间和前门的垃圾,然后打扫干净,尤其是在期待王子或公主驾临时?谁会喜欢并愿意娶一个浑身是病、满身脓疱和斑点的少女,无论她怎么化妆,穿着多么华丽,并竭力通过说好话和恭维来吸引他?

人应该从邪恶中洁净自己,而不是等着主在没有他的合作下这样做。否则,他就会像一个脸和衣服上沾满煤烟和污垢的仆人,走到主人那里说:“我主,洗净我吧。”主人岂不对他说:“你这愚蠢的仆人,你在说什么?看,有水、肥皂和手巾;难道你自己没有手、没有能力使用吗?自己洗去。”因此,主神必说:“你们已经从我这里得到了洁净的方法,也得到了意愿和做的能力;因此,你们要把我的这些礼物和恩赐当成自己的来使用,你们就会洁净;”等等。主在马太福音23章从头到尾都在教导说,外在人必须被洁净,但必须通过内在人被洁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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