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启1:2.“约翰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作见证”表示从心里,因而在光中接受来自圣言的神性真理,并承认主的人身就是神性的。经上论到约翰说,“他为神的圣言作见证”;但由于“约翰”是指所有处于源于仁及其信的生活良善的人,如前所述(AR 5节),所以他在灵义上是指所有这些人。处于圣言灵义的天使永远不知道圣言所提到的任何人名,只知道这个人所代表、因而所表示的,这是指生活的良善或行为上的良善,因而是指总体上所有处于这良善的人,而不是“约翰”。这些人“作见证”,也就是说,看见,承认,从心里在光中接受并宣称圣言的真理,尤其那里主的人身是神性这一真理,这可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从圣言引用的大量经文明显看出来。在启示录中,“耶稣基督”和“羔羊”是指在神性人身方面的主,“神”是指在其神性方面的主,一切事物都来自这神性。
至于“作见证”的灵义,这论及真理,因为在世上,真理要被见证,当真理被见证时,它就被承认。但在天堂,真理自己给自己作见证,因为真理是天堂之光本身。事实上,当天使听见真理时,他们立刻就知道并承认它;由于主是真理本身,正如祂自己在约翰福音(14:6)中所教导的,所以在天堂,祂就是祂自己的见证。由此明显可知,“耶稣基督的见证”是什么意思。因此,主说:
你们曾差人到约翰那里,他为真理作过见证。但我所受的见证不是从人来的。(约翰福音5:33-34)
另一处:
约翰来,为要作见证,就是为光作见证;他不是那光;圣言与神同在,就是神,并且成了肉身,是真光,照亮所有的人。(约翰福音1:1-2, 7-8, 14, 34)
又:
耶稣说,我虽然为自己作见证,我的见证还是真的,因我知道我从哪里来,往哪里去。(约翰福音8:14)
又:
当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来到时,祂要为我作见证。(约翰福音15:26)
“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是指从主发出的真理本身;因此,论到它,经上说,祂不是凭自己说的,而是出于主说的(约翰福音16:13-15)。
265.在古人当中有一部圣言,这一点从摩西五经明显看出来,摩西在摩西五经中提到了这部圣言,还从中引用了一些内容(民数记21:14, 15, 27-30)。这部圣言的历史部分被称为《耶和华战记》,其预言部分被称为《宣告》。摩西从该圣言的历史部分中引用了以下经文:
所以耶和华的战书上说,苏法的哇哈伯与亚嫩河的溪谷,并下到亚珥居住之地的河道谷,是靠近摩押边界的。(民数记21:14, 15)
在这部圣言中,就像在我们的圣言中一样,“耶和华的战争”是指并描述了当主即将降世时,祂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们的胜利。在我们圣言的历史部分的许多地方,所指并描述的,也是这些争战,如约书亚与迦南地各民族的战争,以及士师和以色列诸王发动的战争。
从这部圣言的预言部分中引用了以下经文:
所以那些作诗歌的说,你们来到希实本;愿西宏的城被修造、被建立;因为有火从希实本发出,有火焰出于西宏的城;烧尽摩押的亚珥和亚嫩河邱坛的主。摩押啊,你有祸了!基抹的民哪,你们灭亡了!基抹使自己的儿子成了逃亡者,使自己的女儿被掳,交付亚摩利人的王西宏。我们射了他们;希实本直到底本尽皆毁灭,我们使它们荒废,直到挪法,这挪法直延到米底巴。(民数记21:27-30)
译者将此处这个名字译为“作诗歌或箴言的”或“以诗歌或箴言说话的”;但应该译为“宣告”或“预言宣告”,这可从希伯来语“马所拉”一词的含义看出来,这个词既是指“箴言”,也是指“预言宣告”(如在民数记23:7, 18; 24:3, 15)。在那里,经上说巴兰“发他的宣告(或作他的诗歌)”,这宣告是一个关于主的预言。他的宣告被称为单数形式的“马所拉”。此外,摩西从中引用的材料不是箴言,而是预言。
这部圣言和我们的圣言一样,都是神启的,这一点从耶利米书明显看出来,在那里,经上说了几乎一样的话:
有火从希实本发出,有火焰出于西宏中间,烧尽摩押的角和哄嚷人的头顶。摩押啊,你有祸了!基抹的人民灭亡了!因你的众子都被掳去,你的众女也被掳去。(耶利米书48:45, 46)
除了这些书之外,大卫和约书亚也提到了一本古圣言的预言书,被称为《雅煞耳书》或《义人之书》;大卫在以下经文中提到了它:
大卫作哀歌,吊扫罗和他儿子约拿单,并写下来把这首弓歌教导犹大人,写在雅煞珥书上。(撒母耳记下1:17, 18)
约书亚则在以下经文中提到了它:
约书亚说,日头啊,你要停在基遍;月亮啊,你要止在亚雅仑谷。这事岂不是写在雅煞珥书上吗?(约书亚记10:12)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