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启1:2.“约翰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作见证”表示从心里,因而在光中接受来自圣言的神性真理,并承认主的人身就是神性的。经上论到约翰说,“他为神的圣言作见证”;但由于“约翰”是指所有处于源于仁及其信的生活良善的人,如前所述(AR 5节),所以他在灵义上是指所有这些人。处于圣言灵义的天使永远不知道圣言所提到的任何人名,只知道这个人所代表、因而所表示的,这是指生活的良善或行为上的良善,因而是指总体上所有处于这良善的人,而不是“约翰”。这些人“作见证”,也就是说,看见,承认,从心里在光中接受并宣称圣言的真理,尤其那里主的人身是神性这一真理,这可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从圣言引用的大量经文明显看出来。在启示录中,“耶稣基督”和“羔羊”是指在神性人身方面的主,“神”是指在其神性方面的主,一切事物都来自这神性。
至于“作见证”的灵义,这论及真理,因为在世上,真理要被见证,当真理被见证时,它就被承认。但在天堂,真理自己给自己作见证,因为真理是天堂之光本身。事实上,当天使听见真理时,他们立刻就知道并承认它;由于主是真理本身,正如祂自己在约翰福音(14:6)中所教导的,所以在天堂,祂就是祂自己的见证。由此明显可知,“耶稣基督的见证”是什么意思。因此,主说:
你们曾差人到约翰那里,他为真理作过见证。但我所受的见证不是从人来的。(约翰福音5:33-34)
另一处:
约翰来,为要作见证,就是为光作见证;他不是那光;圣言与神同在,就是神,并且成了肉身,是真光,照亮所有的人。(约翰福音1:1-2, 7-8, 14, 34)
又:
耶稣说,我虽然为自己作见证,我的见证还是真的,因我知道我从哪里来,往哪里去。(约翰福音8:14)
又:
当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来到时,祂要为我作见证。(约翰福音15:26)
“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是指从主发出的真理本身;因此,论到它,经上说,祂不是凭自己说的,而是出于主说的(约翰福音16:13-15)。
147.迄今为止,教会几乎完全不知道以下事实:人的一切意愿和思维,以及随之而来的一切言行既有内在的一面,也有外在的一面,并且人从小就被谆谆教导,要照着外在的那一面说话,无论内在有多么抵触。这就是伪装、不诚实和虚伪的来源;人就这样变得口是心非,具有双重心智。唯有那些心思简单之人的外在是出于内在思考、说话、意愿和行事。这种人就是圣言所说的简单人(如路加福音8:15;11:34等),然而他们却比那些具有双重心智的人更有智慧。一切受造物都是双重或三重的,这从人体的各个部位明显看出来。每根神经都由纤维构成,每根纤维都由原纤维构成;每块肌肉都由纤维束构成,这些纤维束则由运动纤维构成;每根动脉由内中外三层膜构成。人的心智也一样,其属灵组织就具有类似特点,因为如前所述(34,42,69节),它被分成三个不同区域。其最高区域,也就是至内层,被称为属天层,中间区域被称为属灵层,最低区域则被称为属世层。所有否认圣言的圣洁和主的神性之人的心智都在最低层进行思考。但由于这种人从小就学习教会有关属灵事物的教导,并接受它们,不过却将其置于属世事物,也就是各种科学、政治和道德事物之下,还由于这些属灵事物占据最接近言语的心智最低层,故当预备在教会和聚会中发言时,他们便利用这些东西讲话。奇妙的是,那时他们完全没有意识到他们并非出于自己里面的信仰在讲话和教导。而事实上,他们在自由状态下,如私下里,关闭其心智内在的那扇门便被打开,这种时候,他们有时会嘲笑自己之前公开所传讲的那些话,发自内心说,神学就是捕捉鸽子的各种诡异圈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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