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启1:2.“约翰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作见证”表示从心里,因而在光中接受来自圣言的神性真理,并承认主的人身就是神性的。经上论到约翰说,“他为神的圣言作见证”;但由于“约翰”是指所有处于源于仁及其信的生活良善的人,如前所述(AR 5节),所以他在灵义上是指所有这些人。处于圣言灵义的天使永远不知道圣言所提到的任何人名,只知道这个人所代表、因而所表示的,这是指生活的良善或行为上的良善,因而是指总体上所有处于这良善的人,而不是“约翰”。这些人“作见证”,也就是说,看见,承认,从心里在光中接受并宣称圣言的真理,尤其那里主的人身是神性这一真理,这可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从圣言引用的大量经文明显看出来。在启示录中,“耶稣基督”和“羔羊”是指在神性人身方面的主,“神”是指在其神性方面的主,一切事物都来自这神性。
至于“作见证”的灵义,这论及真理,因为在世上,真理要被见证,当真理被见证时,它就被承认。但在天堂,真理自己给自己作见证,因为真理是天堂之光本身。事实上,当天使听见真理时,他们立刻就知道并承认它;由于主是真理本身,正如祂自己在约翰福音(14:6)中所教导的,所以在天堂,祂就是祂自己的见证。由此明显可知,“耶稣基督的见证”是什么意思。因此,主说:
你们曾差人到约翰那里,他为真理作过见证。但我所受的见证不是从人来的。(约翰福音5:33-34)
另一处:
约翰来,为要作见证,就是为光作见证;他不是那光;圣言与神同在,就是神,并且成了肉身,是真光,照亮所有的人。(约翰福音1:1-2, 7-8, 14, 34)
又:
耶稣说,我虽然为自己作见证,我的见证还是真的,因我知道我从哪里来,往哪里去。(约翰福音8:14)
又:
当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来到时,祂要为我作见证。(约翰福音15:26)
“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是指从主发出的真理本身;因此,论到它,经上说,祂不是凭自己说的,而是出于主说的(约翰福音16:13-15)。
120.若没有主的救赎,罪孽和邪恶就会充斥尘世和灵界的整个基督教界。其原因有很多,其中一个原因是:每个人死后都会进入灵人界,在那里和之前一模一样。一进入灵人界,人难免与过世的父母兄弟和亲朋好友交谈。那时,丈夫先是寻找他的妻子,而妻子则寻找她的丈夫。他们通过与这些人接触而被带入各种外表看似绵羊、内心却像豺狼的人群当中,甚至那些曾过着虔诚生活的人也被这类人引入歧途。那个世界由于世所未闻的恶毒诡计而满是恶毒的人,如同绿池遍满蛙卵。
这就是与那里的恶人交往的后果。这一点因以下事实变得明显:人若与小偷或海盗共同生活一段时间,最后就会变得和他们一样;人若与奸夫淫妇生活在一起,很快就认为行淫没什么大不了;人若与亡命之徒混在一起,很快就不在乎对别人使用暴力。一切邪恶都具有传染性,好比瘟疫,仅仅通过呼吸或身体的臭气就能传染;还好比癌症或坏疽,先传到并感染附近部位,然后是较远的部位,直到整个身体被摧毁。正是每个人生来所进入的邪恶快乐造成这一切。
由此可见,若没有主的救赎,没有人能得救,天使也不会安然无恙。人避免毁灭的唯一庇护所就是主,因为祂说:
你们要常在我里面,我也常在你们里面。枝子若不常在葡萄树上,自己就不能结果子;你们若不常在我里面,也是这样。我是葡萄树,你们是枝子;常在我里面的,我也常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因为离了我,你们就不能做什么。人若不常在我里面,就会被丢在外面枯干,扔在火里烧了。(约翰福音1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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