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启1:2.“约翰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作见证”表示从心里,因而在光中接受来自圣言的神性真理,并承认主的人身就是神性的。经上论到约翰说,“他为神的圣言作见证”;但由于“约翰”是指所有处于源于仁及其信的生活良善的人,如前所述(AR 5节),所以他在灵义上是指所有这些人。处于圣言灵义的天使永远不知道圣言所提到的任何人名,只知道这个人所代表、因而所表示的,这是指生活的良善或行为上的良善,因而是指总体上所有处于这良善的人,而不是“约翰”。这些人“作见证”,也就是说,看见,承认,从心里在光中接受并宣称圣言的真理,尤其那里主的人身是神性这一真理,这可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从圣言引用的大量经文明显看出来。在启示录中,“耶稣基督”和“羔羊”是指在神性人身方面的主,“神”是指在其神性方面的主,一切事物都来自这神性。
至于“作见证”的灵义,这论及真理,因为在世上,真理要被见证,当真理被见证时,它就被承认。但在天堂,真理自己给自己作见证,因为真理是天堂之光本身。事实上,当天使听见真理时,他们立刻就知道并承认它;由于主是真理本身,正如祂自己在约翰福音(14:6)中所教导的,所以在天堂,祂就是祂自己的见证。由此明显可知,“耶稣基督的见证”是什么意思。因此,主说:
你们曾差人到约翰那里,他为真理作过见证。但我所受的见证不是从人来的。(约翰福音5:33-34)
另一处:
约翰来,为要作见证,就是为光作见证;他不是那光;圣言与神同在,就是神,并且成了肉身,是真光,照亮所有的人。(约翰福音1:1-2, 7-8, 14, 34)
又:
耶稣说,我虽然为自己作见证,我的见证还是真的,因我知道我从哪里来,往哪里去。(约翰福音8:14)
又:
当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来到时,祂要为我作见证。(约翰福音15:26)
“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是指从主发出的真理本身;因此,论到它,经上说,祂不是凭自己说的,而是出于主说的(约翰福音16:13-15)。
108.为进一步证实这一点,我把我所知道的讲述出来,因为我曾看见并因此能见证,如今,主正建立一个新的天使天堂,它由那些信主神救主,并直接靠近祂的人组成;其他所有人都被拒绝。所以,从此以后,来自基督教界的人进入灵界(这是每个人死后的情形)后不信主,单单靠近祂,并且若那时他因生活邪恶,或执着于假道而不能接受这信,那么他一靠近天堂就会遭到排斥,然后背离天堂,朝向低地;因此,他会去往那个地方,与那些启示录中“龙”和“假先知”所指的那些灵人为伍。而且,今后来自基督教国家的人若不信主,便不再蒙垂听;他们的祷告在天堂会变成臭味,就象溃烂的肺所发出的嗳气;即便他自认为他的祷告如同馨香之气,它升往天使天堂时,也不过象从上面来的狂风吹回他眼里的燃烧的烟雾,或藏在修道士长袍里的香炉发出的气味。这就是从今以后向一个分裂的三位一体,而不是向一个合一的三位一体表达虔敬的所有人的命运。本书的主要目的就是说明神性三位一体在主里面合一。对此,我补充以下新的信息:几个月前,主召集十二个使徒去往整个灵界,就象他们在世时去往全世界一样。他们肩负着传讲该福音的使命,每位使徒各自都有分配给他的地区;他们正以极大的热忱和献身精神执行这项使命。有关这些主题的更多内容将本书最后一章,也就是专门论述末世、主的到来和新教会的地方(753-791节)予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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