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他便将神的道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证明出来”表凡发自内心、因而在光中接受来自主的神性真理并承认主的人身就是神性的人。经上论到约翰说,“他将神的道证明出来”,但由于“约翰”是指所有处于源自仁及其信的生活良善之人,如前所述(5节),故在灵义上所指的是所有这些人。处于圣言灵义的天使,从来不知道圣言所提到的任何人名,只知道这个人所代表并因此所表示的,并且取代“约翰”的,是生活的良善或行为上的良善;进而是总体上所有处于这良善的人。正是这些人“证明出来”,也就是看见,承认,发自内心在光中接受并宣称圣言的真理,尤其是主的人身就是神性这一真理,这一点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可以得到证实。启示录中的“耶稣基督”及“羔羊”是指主的神性人身(Divine Human);“神”指主的神性,万物皆来自这神性。
至于“证明出来”的灵义,它论及真理,因为在世间,要见证的正是真理,见证以后真理才得到承认。然而,在天堂,真理自己就能自我见证,因为真理是天堂之光本身。天使一听闻真理,当即就知道并承认它。由于主是真理本身,正如祂自己在约翰福音(14:6)所教导的,故在天堂,祂就是祂自己的见证。由此明显可知“耶稣基督的见证”是什么意思。因此,主说:
你们曾差人到约翰那里,他为真理作过见证。但我不接受从人而来的见证。(约翰福音5:33-34)
另一处:
约翰来,为要作见证,就是为光作见证;他不是那光;,叫众人因他可以信。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道成了肉身,是真光,照亮所有的人。(约翰福音1:1-2, 7-8, 14, 34)
又:
耶稣说,我虽然为自己作见证,我的见证还是真的。因我知道我从哪里来,往哪里去。(约翰福音8:14)
当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来到后,祂就要为我作见证。(约翰福音15:26)
“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是指从主所发出的真理本身,对此,经上说“祂不是凭自己说”,而是凭主说的(约翰福音16:13-15)。
60.在灵界,我听见周围许多人谈论说,他们很愿意承认神性在宇宙的每一个事物里面,因为他们在其中看到神的奇事,越深入观察,它们似乎越奇妙。然而,当他们被告知,神性的确在宇宙的每一个事物里面时,却又表现出不悦;这表明他们所说的,他们并非真的相信。因此,我问他们能否仅从每一粒种子里面的奇妙能力看出这一点,因为它按类似秩序产生自己的植被,直至产生新种子;还因为对无限和永恒者的观念就存在于每一粒种子中;种子有一种无限自我繁殖并结出果实,直到永远的努力在里面。
这一点在每个活物,甚至最小活物中不也显而易见吗?因为它里面有感觉器官,还有脑、心、肺和其它部位;以及动脉、静脉、纤维、肌肉和它们的功能;更不用说它们天性中的奇妙现象了,关于该主题已有整套书卷写成。所有这些奇事都来自神,但它们所披的形式却来自尘世物质,从尘世物质形成植物,也按次序形成人。所以经上论到人说:他是从土里被造的,是地上的尘土,生气吹在他鼻孔里(创世记2:7)。由此明显可知,神性不是人自己的,而是附着于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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