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他便将神的道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证明出来”表凡发自内心、因而在光中接受来自主的神性真理并承认主的人身就是神性的人。经上论到约翰说,“他将神的道证明出来”,但由于“约翰”是指所有处于源自仁及其信的生活良善之人,如前所述(5节),故在灵义上所指的是所有这些人。处于圣言灵义的天使,从来不知道圣言所提到的任何人名,只知道这个人所代表并因此所表示的,并且取代“约翰”的,是生活的良善或行为上的良善;进而是总体上所有处于这良善的人。正是这些人“证明出来”,也就是看见,承认,发自内心在光中接受并宣称圣言的真理,尤其是主的人身就是神性这一真理,这一点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可以得到证实。启示录中的“耶稣基督”及“羔羊”是指主的神性人身(Divine Human);“神”指主的神性,万物皆来自这神性。
至于“证明出来”的灵义,它论及真理,因为在世间,要见证的正是真理,见证以后真理才得到承认。然而,在天堂,真理自己就能自我见证,因为真理是天堂之光本身。天使一听闻真理,当即就知道并承认它。由于主是真理本身,正如祂自己在约翰福音(14:6)所教导的,故在天堂,祂就是祂自己的见证。由此明显可知“耶稣基督的见证”是什么意思。因此,主说:
你们曾差人到约翰那里,他为真理作过见证。但我不接受从人而来的见证。(约翰福音5:33-34)
另一处:
约翰来,为要作见证,就是为光作见证;他不是那光;,叫众人因他可以信。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道成了肉身,是真光,照亮所有的人。(约翰福音1:1-2, 7-8, 14, 34)
又:
耶稣说,我虽然为自己作见证,我的见证还是真的。因我知道我从哪里来,往哪里去。(约翰福音8:14)
当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来到后,祂就要为我作见证。(约翰福音15:26)
“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是指从主所发出的真理本身,对此,经上说“祂不是凭自己说”,而是凭主说的(约翰福音16:13-15)。
SS105.只是我需要解释一下主与天堂的同在和结合是如何通过圣言存在于全地的。在主眼里,整个天堂就像一个人,教会也是如此。它们也的确看似一个人,对此,可参看《天堂与地狱》一书(59—86节)。在这个人里面,圣言被阅读,并且主由此被知晓所在的教会,如同心和肺;属天国度如同心,属灵国度如同肺。
正如一切肢体和器官都靠人体的两大生命源泉来维持并存活,全地所有拥有某种宗教信仰,敬拜一位神,并过着良善生活的人都靠主和天堂藉由圣言与教会的结合来维持并存活。他们凭自己的信仰和生活而在这个人里面,并对应于它在含有心肺的胸腔之外的肢体和器官。因为圣言虽在教会存在于相对较少的人当中,但仍从主经由天堂将生命赋予其余的世人,正如心肺将生命赋予全身的肢体和器官。事实上,这种联系或共享是相似的。
这就是为何阅读圣言的基督徒形成这个人的胸部。他们在中心,他们周围是天主教徒,天主教徒周围是承认主为最大先知和神儿子的伊斯兰教徒或穆斯林,接下来是非洲人;而亚洲和印度的各民族和人民构成最外围。关于这种安排,进一步的信息可见于《最后的审判》一书(48节)。此外,在这个人里面的所有人都面向基督徒所在的中心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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