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99.“甚至在人面前,叫火从天降在地上”表证明他们的虚假是天上的真理,凡接受它们的人都得救,不接受者则灭亡。这些话之所以表示这些事,是因为最大的奇事就是从天降火;当论及对真理的见证时,古人当中这句确认的俗语便由此而来,即:他们能叫火从天而降,为它作见证。这句俗语表示他们能见证到这种程度。真理也通过天上的火被见证,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亚伦所献的燔祭被天上来的火烧尽。(利未记9:24)
以利亚所献的燔祭也一样。(列王纪上18:38)
“天上的火”在反面意义上则是见证他们陷入邪恶,由此陷入虚假,并要灭亡的征兆;不过,这火是吞灭或烧灭之火;如:
从天而降、烧死亚伦两个儿子的火。(利未记10:1-6)
烧灭二百五十人的火。(民数记26:10)
直烧到营地边界的火。(民数记11:1-4)
两次烧灭王所差遣的五十人之火。(列王纪下1:10,12)
从天降在所多玛的火与硫磺。(创世记19:24,25)
从天而降、烧灭那些围住圣徒的营和蒙爱的城之人的火。(启示录20:9)
门徒恼怒那些不知悔改的人,对耶稣说,主啊,你要不要我们吩咐火从天上降下来烧灭他们?(路加福音9:54)
引用这些经文是为了说明“天上的火”表示一个见证,甚至证实,证明真理是真理的,在反面意义上则证明虚假是真理,如此处。“火”还表示属天之爱,因而表示对真理的热情,在反面意义上表示地狱之爱,因而表示对虚假的热情。
468.“树”表示人,这可从以下圣言经文看出来:
田野的树木都必知道我耶和华使高树矮小,矮树高大;青树枯干,枯树发旺。(以西结书17:24)
喜爱耶和华律法的人便为有福。他要像一棵树栽在溪水旁,按节候结果子。(诗篇1:1-3;耶利米书17:3)
结果的树木,当赞美耶和华。(诗篇148:7,9)
耶和华的树,都得了饱足。(诗篇104:16)
现在斧子已经放在树根上,凡不结好果子的树,就砍下来。(马太福音3:10;7:16-21)
树好,果子也好;树坏,果子也坏;因为凭果子就可以知道树。(马太福音12:33;路加福音6:43,44)
我必使火着起,烧灭一切青树和枯树。(以西结书20:47)
因为“树”表示人,所以有律例规定:
迦南地中不可作食物的树的果子,如未受割礼的一样。(利未记19:23,24)
因为橄榄树表示属天教会的人,所以经上指着那两个发预言的见证人说:
他们就是两棵橄榄树,站在全地之神旁边。(启示录11:4;撒迦利亚书4:3,11,12)
诗篇:
我就像神殿中的青橄榄树。(诗篇52:8)
耶利米书:
耶和华给你起名,叫青橄榄树,又华美又结好果子。(耶利米书11:16,17)
诸如此类的经文太多了,无法在此一一列举。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