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598

598.启13:13

598.启13:13.“又行大奇事”表见证他们的教导是真理,尽管它们是虚假。“奇事”(signs,又译为兆头,预兆,征兆,记号等)表示见证某些事情是真理,因为过去所行的奇事是用来为真理作见证的。但奇事和神迹停止后,它们的含义仍然存留,这是对真理的见证。但此处“奇事”表示那兽或假先知的见证,以证明他的虚假是真理,因为虚假一旦通过见证被确认,只会看似真理。“奇事”(signs,又译为兆头,预兆,征兆,记号等)表示对某事为真理的见证,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在时代的完结,必有假基督和假先知起来,显大征兆和奇事,倘若能行,连选民也就迷惑了。(马太福音24:24;马可福音13:22)
天上必有恐怖的征兆;日月星辰要显出征兆,海与波涛咆哮。(路加福音21:11,25)耶和华使说假话的兆头失效,使占卜的癫狂,使智慧人落后,使他们的知识变为愚拙。(以赛亚书44:25)
你们不要学习列族的道路,也不要因天上的征兆而惊惶。(耶利米书10:2)
他们是魔鬼的灵,行出征兆,聚集他们到那大日的战斗中。(启示录16:14)
那兽被擒拿,那在他面前曾行奇事,迷惑人的假先知,也与他同被擒拿。(启示录19:20)
“征兆”(signs,又译为奇事,兆头,预兆,记号等)表示对某事为真理的见证,这一点从以下经文进一步明显看出来:
门徒对耶稣说,那么你显个什么兆头,让我们信你呢?你到底能做什么呢?(约翰福音6:30-33)
犹太人、文士和法利赛人从主那里寻求个征兆,使他们知道祂是基督。(马太福音12:38-40;16:1-4;马可福音8:11,12;路加福音11:16,29-30;约翰福音2:16,18-19)
门徒对耶稣说,你的降临和时代的完结,有什么预兆呢?(马太福音24:3;马可福音13:4)
如果他们不相信你,也没听从第一个征兆的声音,然而他们会相信后一个征兆的声音。(出埃及记4:8)
“征兆的声音”是指见证。
在他们中间显祂兆头的话。(诗篇105:27)
耶和华对亚哈斯说,你向耶和华求一个兆头。(以赛亚书7:11,14)
这就是从耶和华给你的一个兆头,看哪,我要使亚哈斯日晷上那向前的日影往后退十度。(以赛亚书38:7,8)
希西家说过,我要登上耶和华的家,有什么兆头呢?(以赛亚书38:22)
这必是给你的一个预兆,我在这地方刑罚你们,使你们知道我的话必要立得住。(耶利米书44:29-30)
耶和华啊,求你向我显出良善的兆头,叫恨我的看见便羞愧。(诗篇86:17)
使他们向你声明将来的事,好叫我们放心;指示将要到来之事的征兆,好叫我们知道你们是神。(以赛亚书41:22,23)
你的敌人在你的节期中间咆哮,他们已立了兆头作记号。(诗篇74:3,4,9)
此外还有其它地方(如以赛亚书45:11,13;耶利米书32:20-21;以西结书4:3;诗篇65:6-8;78:42-43;出埃及记7:3;民数记14:11, 22;申命记4:34; 13:1-3;士师记6:17, 21; 撒母耳记上2:34; 14:10;马可福音16:17-18, 20;路加福音2:11-12, 16)。“立约的兆头”或“立约的记号”所表相同(创世记9:13; 17:11;以西结书20:12,20)。
由此可见,龙的这只兽所行的“大征兆”不是指征兆或兆头,而是指他们的见证,以证明他们的教导是真理;因为凡确认虚假的异端分子在确认之后都会努力证明他的虚假是真理;事实上,这时他再也看不见真理,因为对虚假的确认就是对真理的否认,被否认的真理便丧失它的光;而且,虚假越是从确认之光(这是一种昏昧之光)闪耀,真理之光就越变得暗淡(参看566节)。

诠释启示录 #990

990.“他们因痛苦

990.“他们因痛苦就咬自己的舌头”表示他们因厌恶而不愿感知和知道真正的良善和真理。这从“咬自己的舌头”和“痛苦”的含义清楚可知:“咬自己的舌头”是指不愿感知和知道真正的良善和真理(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痛苦”是指厌恶。“咬自己的舌头”之所以表示不愿感知和知道真正的良善和真理,是因为“舌头”表示对真理的感知,“咬舌头”是指压制它。事实上,舌头具有各种含义,因为它既是发音器官,又是味觉器官;作为发音器官,它表示表白或称谢、思维、教义和宗教;作为味觉器官,它表示对良善和真理的属世感知;而嗅觉对应于对良善和真理的属灵感知。因为舌头品尝并享受饮食,饮食表示滋养属世心智的良善和真理。“咬自己的舌头”表示不愿拥有这种感知,或不愿感知真正的良善和真理。这些话论及那些将信与生活的良善分离的人,因为他们将教会或宗教的一切都汇集成一条信仰,并声称人凭这一条信仰就能称义。由于人仅凭这一条信仰就能称义并得救,所以可推知,他们厌恶信仰的其它一切,也就是教会的真理,以至于不愿感知或知道它们。他们心里说:“既然仅凭这一点,即父神差圣子来通过十字架受难把我从地狱中救赎出来,就能得救,那么这些还有什么用处呢?因此,律法的作为既不定我的罪,也不拯救我,因为我仅凭怀着信心思想并相信这一点就能得救。”这就是为何他们出于厌恶不愿感知或知道真正的真理和良善。这些真理和良善也让他们恶心,因为那些处于唯信的人从内心反对天堂和教会的良善和真理;还因为这些良善和真理是内在思维的对象,因此超越他们的物质观念。这种厌恶和恶心在此由“痛苦”来表示。

(关于第六诫续)

前面说过,婚姻之爱与通奸之爱之间的区别就像天堂与地狱之间的区别。这两种爱的快乐之间也有一种类似的区别,因为快乐从它们所源于的爱中获得自己的一切品质。通奸之爱的快乐从行邪恶的功用、因而作恶的快乐中获得自己的品质;婚姻之爱的快乐从行良善的功用、因而行善的快乐中获得自己的品质。因此,恶人在作恶中所拥有的快乐如何,他们对通奸的爱之快乐就如何,因为通奸之爱就是从那里降下来的。几乎没有人相信它是从那里降下来的;然而,这就是它的起源。由此明显可知,通奸的快乐从最低层的地狱升上来;相反,婚姻之爱的快乐因来自对良善与真理的结合的爱,并来自对行善的爱,所以是一种天堂的快乐;它从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降下来,来自主的对主之爱在第三层天堂掌权。

由此可见,这两种快乐之间的区别就像天堂与地狱之间的区别。然而,令人惊奇的是,人们以为婚姻的快乐和通奸的快乐是相似的;而它们之间的区别就如刚才所描述的那样。不过,只有那些处于婚姻之爱的快乐之人才能辨别并感知到这种区别。一个处于这种快乐的人很清楚地感觉到婚姻的快乐里面没有任何不洁和不贞,因而没有任何淫欲;而通奸的快乐里面却只有不洁、不贞和淫欲。他感觉不贞洁是从下面上来的,贞洁是从上面下来的。但处于通奸快乐的人感受不到这些东西,因为他感觉地狱的东西如同天堂一般。由此可知,婚姻之爱甚至在其最终行为上都是纯净本身和贞洁本身;通奸之爱在其行为上则是不洁本身和不贞本身。由于这两种爱的快乐表面上很相似,尽管它们因是对立面而从内在完全不同,所以主规定,通奸的快乐不可升到天堂,还规定,婚姻的快乐不可降至地狱。然而,天堂与通奸所产生的繁衍仍有某种对应关系,但它与通奸的快乐本身没有任何对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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