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598

598.启13:13

598.启13:13.“又行大奇事”表见证他们的教导是真理,尽管它们是虚假。“奇事”(signs,又译为兆头,预兆,征兆,记号等)表示见证某些事情是真理,因为过去所行的奇事是用来为真理作见证的。但奇事和神迹停止后,它们的含义仍然存留,这是对真理的见证。但此处“奇事”表示那兽或假先知的见证,以证明他的虚假是真理,因为虚假一旦通过见证被确认,只会看似真理。“奇事”(signs,又译为兆头,预兆,征兆,记号等)表示对某事为真理的见证,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在时代的完结,必有假基督和假先知起来,显大征兆和奇事,倘若能行,连选民也就迷惑了。(马太福音24:24;马可福音13:22)
天上必有恐怖的征兆;日月星辰要显出征兆,海与波涛咆哮。(路加福音21:11,25)耶和华使说假话的兆头失效,使占卜的癫狂,使智慧人落后,使他们的知识变为愚拙。(以赛亚书44:25)
你们不要学习列族的道路,也不要因天上的征兆而惊惶。(耶利米书10:2)
他们是魔鬼的灵,行出征兆,聚集他们到那大日的战斗中。(启示录16:14)
那兽被擒拿,那在他面前曾行奇事,迷惑人的假先知,也与他同被擒拿。(启示录19:20)
“征兆”(signs,又译为奇事,兆头,预兆,记号等)表示对某事为真理的见证,这一点从以下经文进一步明显看出来:
门徒对耶稣说,那么你显个什么兆头,让我们信你呢?你到底能做什么呢?(约翰福音6:30-33)
犹太人、文士和法利赛人从主那里寻求个征兆,使他们知道祂是基督。(马太福音12:38-40;16:1-4;马可福音8:11,12;路加福音11:16,29-30;约翰福音2:16,18-19)
门徒对耶稣说,你的降临和时代的完结,有什么预兆呢?(马太福音24:3;马可福音13:4)
如果他们不相信你,也没听从第一个征兆的声音,然而他们会相信后一个征兆的声音。(出埃及记4:8)
“征兆的声音”是指见证。
在他们中间显祂兆头的话。(诗篇105:27)
耶和华对亚哈斯说,你向耶和华求一个兆头。(以赛亚书7:11,14)
这就是从耶和华给你的一个兆头,看哪,我要使亚哈斯日晷上那向前的日影往后退十度。(以赛亚书38:7,8)
希西家说过,我要登上耶和华的家,有什么兆头呢?(以赛亚书38:22)
这必是给你的一个预兆,我在这地方刑罚你们,使你们知道我的话必要立得住。(耶利米书44:29-30)
耶和华啊,求你向我显出良善的兆头,叫恨我的看见便羞愧。(诗篇86:17)
使他们向你声明将来的事,好叫我们放心;指示将要到来之事的征兆,好叫我们知道你们是神。(以赛亚书41:22,23)
你的敌人在你的节期中间咆哮,他们已立了兆头作记号。(诗篇74:3,4,9)
此外还有其它地方(如以赛亚书45:11,13;耶利米书32:20-21;以西结书4:3;诗篇65:6-8;78:42-43;出埃及记7:3;民数记14:11, 22;申命记4:34; 13:1-3;士师记6:17, 21; 撒母耳记上2:34; 14:10;马可福音16:17-18, 20;路加福音2:11-12, 16)。“立约的兆头”或“立约的记号”所表相同(创世记9:13; 17:11;以西结书20:12,20)。
由此可见,龙的这只兽所行的“大征兆”不是指征兆或兆头,而是指他们的见证,以证明他们的教导是真理;因为凡确认虚假的异端分子在确认之后都会努力证明他的虚假是真理;事实上,这时他再也看不见真理,因为对虚假的确认就是对真理的否认,被否认的真理便丧失它的光;而且,虚假越是从确认之光(这是一种昏昧之光)闪耀,真理之光就越变得暗淡(参看566节)。

诠释启示录 #1162

1162.启18:1

1162.启18:15.“这些物件的客商,借着她发了财”表示所有从这种宗教或宗教说服中获得名誉和财富,由此获得富裕和显赫或地位的美物之人,这些事物是吉祥和壮丽的。这从“客商”和“发了财”的含义清楚可知:“客商”是指那些为自己获得在圣言中,由“财富”所表示的那些事物的人,因为经上说:“这些物件的客商。”“客商”就具有这种含义(参看AE 1138节)。“发了财”是指获得这些事物并通过它们获取利益。此处所指的是由肥美辉煌之物所表示的富裕和显赫,或地位和财富,这些都是与内在事物分离的享乐或满足和壮丽的外在事物,因而是与天堂的良善分离的世界的良善。那些属巴比伦的人不知道什么叫内在享乐或满足,因为他们不阅读圣言,不仰望主,只知道什么叫外在享乐或满足,也只以这些事物为快乐。他们不接受内在享乐或满足。那些被邀请赴大筵席之人的回答具有相同的含义:

其中一个人说,他买了一块田,必须去看看,另一个人说,他买了牛,必须去试一试,第三个人说,他才娶了妻。(路加福音14:18–20)

这一切事物都是指世界的良善,或没有内在良善的外在良善。主在马太福音中的话也表示类似事物:

他们吃喝嫁娶,他们懵然不知,直到洪水来把他们全冲走了。(马太福音24:38–39)

这些话是主论到最后的审判时所说的;“吃喝嫁娶”与这一节中“肥美辉煌的事物”具有相同的含义,即表示外在的满足和享乐,它们被称为身体和世界的享乐,而不是灵魂和天堂的享乐。这一切清楚表明,本章所列举的各种货物是指同时不是内在的外在良善和满足或享乐;因此,通过这些手段“发了财”的“客商”是指那些处于其中的人。

(续)

(8)圣治的第八条律法是,主不断使人退出邪恶,只要人出于自由愿意退出;人能退出邪恶到何等程度,主就能在何等程度上把他引入良善,从而引入天堂;但人不能退出邪恶到何等程度,主就在何等程度上不能把他引入良善,从而引入天堂;因为人退出邪恶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从主行本身为良善的良善,但他不退出邪恶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从自己行有邪恶在里面的良善。就其言语和身体行为而言,人在自然界;但就其理解力的思维和意愿的情感而言,他在灵界。灵界是指天堂和地狱,两者都以最完美的秩序、照着情感和源于它们的思维的一切种类而被划分为无数社群。人在这些社群中间,与它们如此紧密相连,以至于他根本没有思考或意愿的能力,除非与它们联系在一起;这种联系如此紧密,以至于如果他与它们分离,或它们与他分离,他就会倒下死亡,只剩下在其至内层的生命,他凭这至内层而为人,不是野兽,从而活到永远。人不知道,就其生命而言,他处于这种不可分离的结合中。他之所以不知道这一切,是因为他不与灵人交谈,很长一段时间对这种状态一无所知。但为使这种状态不会永远向他隐藏,看哪,它被揭示出来了。在理解圣治的这条律法之前,必须详细说明这种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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