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98.启13:13.“又行大奇事”表见证他们的教导是真理,尽管它们是虚假。“奇事”(signs,又译为兆头,预兆,征兆,记号等)表示见证某些事情是真理,因为过去所行的奇事是用来为真理作见证的。但奇事和神迹停止后,它们的含义仍然存留,这是对真理的见证。但此处“奇事”表示那兽或假先知的见证,以证明他的虚假是真理,因为虚假一旦通过见证被确认,只会看似真理。“奇事”(signs,又译为兆头,预兆,征兆,记号等)表示对某事为真理的见证,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在时代的完结,必有假基督和假先知起来,显大征兆和奇事,倘若能行,连选民也就迷惑了。(马太福音24:24;马可福音13:22)
天上必有恐怖的征兆;日月星辰要显出征兆,海与波涛咆哮。(路加福音21:11,25)耶和华使说假话的兆头失效,使占卜的癫狂,使智慧人落后,使他们的知识变为愚拙。(以赛亚书44:25)
你们不要学习列族的道路,也不要因天上的征兆而惊惶。(耶利米书10:2)
他们是魔鬼的灵,行出征兆,聚集他们到那大日的战斗中。(启示录16:14)
那兽被擒拿,那在他面前曾行奇事,迷惑人的假先知,也与他同被擒拿。(启示录19:20)
“征兆”(signs,又译为奇事,兆头,预兆,记号等)表示对某事为真理的见证,这一点从以下经文进一步明显看出来:
门徒对耶稣说,那么你显个什么兆头,让我们信你呢?你到底能做什么呢?(约翰福音6:30-33)
犹太人、文士和法利赛人从主那里寻求个征兆,使他们知道祂是基督。(马太福音12:38-40;16:1-4;马可福音8:11,12;路加福音11:16,29-30;约翰福音2:16,18-19)
门徒对耶稣说,你的降临和时代的完结,有什么预兆呢?(马太福音24:3;马可福音13:4)
如果他们不相信你,也没听从第一个征兆的声音,然而他们会相信后一个征兆的声音。(出埃及记4:8)
“征兆的声音”是指见证。
在他们中间显祂兆头的话。(诗篇105:27)
耶和华对亚哈斯说,你向耶和华求一个兆头。(以赛亚书7:11,14)
这就是从耶和华给你的一个兆头,看哪,我要使亚哈斯日晷上那向前的日影往后退十度。(以赛亚书38:7,8)
希西家说过,我要登上耶和华的家,有什么兆头呢?(以赛亚书38:22)
这必是给你的一个预兆,我在这地方刑罚你们,使你们知道我的话必要立得住。(耶利米书44:29-30)
耶和华啊,求你向我显出良善的兆头,叫恨我的看见便羞愧。(诗篇86:17)
使他们向你声明将来的事,好叫我们放心;指示将要到来之事的征兆,好叫我们知道你们是神。(以赛亚书41:22,23)
你的敌人在你的节期中间咆哮,他们已立了兆头作记号。(诗篇74:3,4,9)
此外还有其它地方(如以赛亚书45:11,13;耶利米书32:20-21;以西结书4:3;诗篇65:6-8;78:42-43;出埃及记7:3;民数记14:11, 22;申命记4:34; 13:1-3;士师记6:17, 21; 撒母耳记上2:34; 14:10;马可福音16:17-18, 20;路加福音2:11-12, 16)。“立约的兆头”或“立约的记号”所表相同(创世记9:13; 17:11;以西结书20:12,20)。
由此可见,龙的这只兽所行的“大征兆”不是指征兆或兆头,而是指他们的见证,以证明他们的教导是真理;因为凡确认虚假的异端分子在确认之后都会努力证明他的虚假是真理;事实上,这时他再也看不见真理,因为对虚假的确认就是对真理的否认,被否认的真理便丧失它的光;而且,虚假越是从确认之光(这是一种昏昧之光)闪耀,真理之光就越变得暗淡(参看566节)。
1108.“免得有分于她的罪”表示免得陷入他们那来自自我之爱和世界之爱的邪恶。这从“有分”和“罪”的含义清楚可知:“有分”当论及罪时,是指陷入它们,因而变得有罪。“罪”在此是指源于自我之爱和世界之爱的邪恶。此处所指的,是这些邪恶,因为巴比伦民族处于这些爱,从而处于源于它们的邪恶。巴比伦民族处于这些邪恶,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巴比伦民族的人把他们的统治不仅延伸到教会的一切事物上,还延伸到天堂;而且他们还不满足于此,甚至将自己的统治延伸到主自己身上,因为他们将主拯救人类灵魂的能力或权柄转给自己,而这种能力或权柄是主的神性能力本身;主为此目的降世,并荣耀了祂的人身,也就是把它变成神性,以便通过这种方式可以拯救人类。巴比伦人将自己的统治延伸到主自己身上,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因为他们将主的神性能力或权柄,也就是拯救人类的能力或权柄转给了自己,认为主会做他们所意愿的事,却不认为他们应当做主所意愿的事;因此,他们的意愿掌权,主的意愿服务。总之,他们把主从祂的宝座上拽下来,自己却坐了上去,像路西弗一样从心里说:
你心里曾说,我要升到诸天,我要高举我的宝座在天上的众星以上,我要升到高云之上,我要与至高者同等。(以赛亚书14:13–14)
“路西弗”在此是指巴比伦(可参看AE 1029d节)。但现代巴比伦不仅使自己与至高者同等,甚至还高于或超越至高者。由于“巴比伦”所指的那些人处于对自我和世界的爱,超过全世界其他所有人,而一切邪恶都源于这两种爱,最坏的邪恶来自对统治的爱,所以此处才有一个劝诫,就是劝他们从这些人当中出来,或离开他们,“免得有分于她的罪。”一切邪恶都源于这两种爱,即自我之爱和世界之爱(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65–83节);这些爱在地狱掌权作王(《天堂与地狱》,551–565节)。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
关于亚他那修教义与这一真理的一致性,即:主的人性是来自自成孕时就在祂里面的神性的神性。主的人性是神性,这一点似乎并未出现在亚他那修教义中,但其实出现了,这从教义中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我等之主耶稣基督,神的儿子,为神,又为人;彼虽为神,亦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合为一,乃由于位格为一(其它的,因为它们是一位格)。如理性之灵与身成为一人,神与人成为一基督。”由于灵魂与身体为一,因而是一个人,灵魂如何,身体就如此,所以可推知,既然祂那来自父的灵魂是神性,那么祂的身体,也就是祂的人性或人身,亦是神性。诚然,祂从母亲那里取了一个身体,或一个人身,但祂在世上脱去了这人身,并从父那里披上了一个人身,这个人身是神性人身。该教义说:“依其为神,与父同等,依其为人,少逊于父。”当所指的,是来自母亲的人身或人性时,如此处,这句话也与真理一致。该教义又说:“神与人成为一基督,非由于变神性为人性,乃由于使其人性进入于神性。合为一,非由二性相混,乃由于位格为一。”这些话也与真理一致,因为灵魂不会变成身体,也不会与身体相混,以至于成为身体,而是给自己取得一个身体。因此,灵魂与身体这两者虽然不同,但仍是一人;就主而言,它们是一基督,也就是一个作为神的人。下文会详述主的神性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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