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98.启13:13.“又行大奇事”表见证他们的教导是真理,尽管它们是虚假。“奇事”(signs,又译为兆头,预兆,征兆,记号等)表示见证某些事情是真理,因为过去所行的奇事是用来为真理作见证的。但奇事和神迹停止后,它们的含义仍然存留,这是对真理的见证。但此处“奇事”表示那兽或假先知的见证,以证明他的虚假是真理,因为虚假一旦通过见证被确认,只会看似真理。“奇事”(signs,又译为兆头,预兆,征兆,记号等)表示对某事为真理的见证,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在时代的完结,必有假基督和假先知起来,显大征兆和奇事,倘若能行,连选民也就迷惑了。(马太福音24:24;马可福音13:22)
天上必有恐怖的征兆;日月星辰要显出征兆,海与波涛咆哮。(路加福音21:11,25)耶和华使说假话的兆头失效,使占卜的癫狂,使智慧人落后,使他们的知识变为愚拙。(以赛亚书44:25)
你们不要学习列族的道路,也不要因天上的征兆而惊惶。(耶利米书10:2)
他们是魔鬼的灵,行出征兆,聚集他们到那大日的战斗中。(启示录16:14)
那兽被擒拿,那在他面前曾行奇事,迷惑人的假先知,也与他同被擒拿。(启示录19:20)
“征兆”(signs,又译为奇事,兆头,预兆,记号等)表示对某事为真理的见证,这一点从以下经文进一步明显看出来:
门徒对耶稣说,那么你显个什么兆头,让我们信你呢?你到底能做什么呢?(约翰福音6:30-33)
犹太人、文士和法利赛人从主那里寻求个征兆,使他们知道祂是基督。(马太福音12:38-40;16:1-4;马可福音8:11,12;路加福音11:16,29-30;约翰福音2:16,18-19)
门徒对耶稣说,你的降临和时代的完结,有什么预兆呢?(马太福音24:3;马可福音13:4)
如果他们不相信你,也没听从第一个征兆的声音,然而他们会相信后一个征兆的声音。(出埃及记4:8)
“征兆的声音”是指见证。
在他们中间显祂兆头的话。(诗篇105:27)
耶和华对亚哈斯说,你向耶和华求一个兆头。(以赛亚书7:11,14)
这就是从耶和华给你的一个兆头,看哪,我要使亚哈斯日晷上那向前的日影往后退十度。(以赛亚书38:7,8)
希西家说过,我要登上耶和华的家,有什么兆头呢?(以赛亚书38:22)
这必是给你的一个预兆,我在这地方刑罚你们,使你们知道我的话必要立得住。(耶利米书44:29-30)
耶和华啊,求你向我显出良善的兆头,叫恨我的看见便羞愧。(诗篇86:17)
使他们向你声明将来的事,好叫我们放心;指示将要到来之事的征兆,好叫我们知道你们是神。(以赛亚书41:22,23)
你的敌人在你的节期中间咆哮,他们已立了兆头作记号。(诗篇74:3,4,9)
此外还有其它地方(如以赛亚书45:11,13;耶利米书32:20-21;以西结书4:3;诗篇65:6-8;78:42-43;出埃及记7:3;民数记14:11, 22;申命记4:34; 13:1-3;士师记6:17, 21; 撒母耳记上2:34; 14:10;马可福音16:17-18, 20;路加福音2:11-12, 16)。“立约的兆头”或“立约的记号”所表相同(创世记9:13; 17:11;以西结书20:12,20)。
由此可见,龙的这只兽所行的“大征兆”不是指征兆或兆头,而是指他们的见证,以证明他们的教导是真理;因为凡确认虚假的异端分子在确认之后都会努力证明他的虚假是真理;事实上,这时他再也看不见真理,因为对虚假的确认就是对真理的否认,被否认的真理便丧失它的光;而且,虚假越是从确认之光(这是一种昏昧之光)闪耀,真理之光就越变得暗淡(参看566节)。
10.启1:2.“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作见证”表示那些从心里承认神性真理和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的人。这从“作见证”、“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的含义清楚可知:“作见证”是指从心里承认(对此,下文将详述);“圣言”,或神的话语,是指神性真理(参看《属天的奥秘》,4692, 5075, 9987节);“耶稣基督的见证”是指对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的承认。“耶稣基督的见证”表示这一点,是因为“见证”表示从心里承认,从心里承认耶稣基督就是承认祂人身或人性里面的神性;事实上,凡承认主,同时却不承认祂人身或人性里面的神性之人都不承认主;因为祂的神性在祂的人身或人性里面,而不是在它外面;神性在它的人身或人性里面,就像灵魂在身体里面;因此,思想主的人身或人性,同时却不思想祂的神性,就像是思想一个从其灵魂或生命中抽象出来的人,这不是在思想这个人。
主的神性在祂的人身或人性里面,它们一起是一个位格,整个基督教界都接受的教义教导了这一点;该教导如下:基督虽为神,亦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彼为一,非由于变神为血肉,乃由于使其人性进入于神。合为一;非由二性相混,乃由位格为一。如灵与身成为一人,神与人成为一基督(摘自《亚他那修信经》)。由此明显可知,那些将神性分为三个位格的人当想到作为第二个位格的主时,应该一起想到人性和神性这两者;因为信经上说它们是一个位格,它们如灵与身那样为一。因此,不这样想的人不思想主;不以这种方式思想主的人不能思想被称为父之神性的神性,因为主说: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
由于“耶稣基督的见证”表示这种承认,所以经上说:
为耶稣作见证的,乃是预言的灵。(启示录19:10)
“预言的灵”是指教义的生命和灵魂。就圣言的内义而言,“灵”表示生命或灵魂,这一点可参看《属天的奥秘》一书(5222, 9281, 9818节);“预言”表示教义(AC 2534, 7269节);对主的承认是教会中的一切教义的真正生命或灵魂。关于这些事,下文将详述。
“作见证”是指从心里承认,因为所论述的是属灵事物;若不从心里,没有人能为属灵事物作见证,因为他不从其它源头感知它们是这样。为存在于世上的事物作见证就是从知识,或记忆和思维作见证,因为这个人就是如此看见或听见的;但对属灵事物来说则不然,因为这些充满整个生命并构成它。人的生命主要住在他的灵里面,这灵无非是他的意愿或爱,以及由此而来的他的理解力和信;在圣言中,“心”表示意愿和爱,以及由此而来的理解力和信。由此明显可知为何“作见证”在灵义上表示从心里承认。由于“心”表示爱之良善,唯独这良善承认神性真理和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还由于这良善由“约翰”来表示,所以约翰又说他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作见证;在别处也是如此:
那看见的人作了见证,他的见证是真的;并且他知道自己所说的是真的,好让你们也信。(约翰福音19:35)
在另一处:
这就是那为这些事作见证,并将这些事写下来的门徒;我们知道他的见证是真的。(约翰福音2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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