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595

595.“他有两角如

595.“他有两角如同羊羔,说话好像龙”表他们出于圣言的言论、教导和著述貌似主的神性真理,其实这是被歪曲的真理。“角”表示能力(270,443节),在此表示谈论、教导和著述,因而推理和争辩的能力。“两角如同羊羔”表示他们宣传自己的观点,仿佛这些观点是主的神性真理,因为它们出于圣言;“羊羔”表示主的神性人身,以及圣言,也就是源于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正因如此,这“兽”,也就是“假先知”(594节)看似有两角如同羊羔;但“说话好像龙”则表示它们是被歪曲的神性真理。圣言的一切真理都被那些陷入龙关于神和救恩的信仰之人歪曲了(参看566节)。
这兽“有两角如同羊羔,说话好像龙”表示这两样事物,这一点从主在马太福音中的这些话很明显地看出来:
那时,若有人对你们说,看哪,基督在这里或那里,你们不要信;因为假基督、假先知将要起来,显大神迹、大奇事,倘若能行,连选民也就迷惑了;看哪,我预先告诉你们了。(马太福音24:23-25)
“基督”在此与“羊羔”所表相同,即表示主的圣言神性真理;故他们说:“看哪,基督在这里”表示他们会说,这是圣言的神性真理;但“若有人对你们说,看哪,基督在这里或那里,你们不要信”这些话表示这是被歪曲的真理。这些人就是主所预言的人,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可知:经上说,他们要“显大神迹、大奇事,倘若能行,连选民也就迷惑了”;同样的事论到“兽”,也就是“假先知”(本章13和14节)身上。主在马太福音24章所预言的事涉及教会的末期或状态,在那里由“时代的完结”来表示。

诠释启示录 #683

683.“说,世上的

683.“说,世上的国成了我们主和主基督的”表示当恶人与善人分离,从主发出的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被清晰接受时,天上和地上的一切事物都服从主。这从“世上的国”、“主和主基督”的含义清楚可知:当成了主的时,“世上的国”是指从主发出的神性以爱和信被接受(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主和主基督”是指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和从这爱发出的神性真理方面的主。下文会看到,主凭神性良善而被称为“主”,凭神性真理而被称为“基督”。

“主的国”表示对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的接受,因而在那些接受的人那里,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清楚看出来:主通过从祂发出、通常被称为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之物,同样通过公义和公平,以及爱和信在天堂天使和教会之人中间掌权。主正是通过这些掌权;因此,严格来说,它们才是主在那些接受它们之人那里的国。当这些在天使和世人那里掌权时,就是主自己掌权,因为从祂发出的事物就是祂自己。天堂里的主正是发出的神性。

诚然,主不仅掌管那些接受来自祂的属天和属灵的神性事物的人,还掌管那些不接受的人,如地狱里的所有人;然而,不能说主的国在地狱,因为那里的人完全不愿意被发出的神性并照其秩序的律法管理;事实上,他们否认主,转身离开祂;然而,主仍掌管他们,但不是作为祂国度的臣民和公民,而是作为顽固和叛逆的人来掌管,约束他们,好使他们不互相行恶,尤其不向那些属于主国度的人行恶。

主的国就是从祂发出并被接受之物,这一点可从圣言中提到主国的经文清楚看出来,如在主祷文:

愿你的国降临;愿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马太福音6:10)

此处“国”明显表示对从主发出的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的接受,主在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中与天堂天使和教会之人在一起,因为经上补充说“愿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当这些以内心和灵魂,也就是以爱和信被接受时,神的旨意就成就了。

在别处:

你们要先求天国和祂的义,这一切都要加给你们了。(马太福音6:33)

“天国”在灵义上表示神性真理,“义”表示神性良善,故经上说:“你们要先求天国和祂的义。”但在至高意义上,“天国”表示主,因为祂是其国度的全部,“义”在至高意义上表示主的功德。由于被主掌管的人只渴望和热爱诸如属于主的那类事物,所以在他自己不知道的情况下,他永远被引向幸福;这就是为何经上说“这一切都要加给他了”,意思是,倾向于拯救他的一切,都必照着他的心愿成就。

由于天堂凭对来自主的神性真理的接受而为天堂,教会同样如此,所以在一般意义上,天堂和教会由“神的国”和“天国”来表示;因此,在马太福音,那些接受神性真理的人被主称为“天国之子”:

田地就是世界,种就是天国之子,稗子就是那恶者之子。(马太福音13:38)

很明显,“天国之子”表示那些接受神性真理的人,因为经上说“种就是天国之子,稗子就是那恶者之子”,“种”表示神性真理,“稗子”表示地狱的虚假;这些人被称为“(儿)子”,是因为就圣言的灵义而言,“儿子”表示真理,在反面意义上表示虚假(参看AE 166节)。

此外,“神的国”表示来自良善的真理方面的教会,以及天堂(可参看AE 48节);在人那里的“神的国”表示从主处于来自良善的真理,因而处于智慧,随之处于抵制虚假和邪恶的能力;因此,“掌权”唯独属于主(也可参看AE 33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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