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95.“他有两角如同羊羔,说话好像龙”表他们出于圣言的言论、教导和著述貌似主的神性真理,其实这是被歪曲的真理。“角”表示能力(270,443节),在此表示谈论、教导和著述,因而推理和争辩的能力。“两角如同羊羔”表示他们宣传自己的观点,仿佛这些观点是主的神性真理,因为它们出于圣言;“羊羔”表示主的神性人身,以及圣言,也就是源于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正因如此,这“兽”,也就是“假先知”(594节)看似有两角如同羊羔;但“说话好像龙”则表示它们是被歪曲的神性真理。圣言的一切真理都被那些陷入龙关于神和救恩的信仰之人歪曲了(参看566节)。
这兽“有两角如同羊羔,说话好像龙”表示这两样事物,这一点从主在马太福音中的这些话很明显地看出来:
那时,若有人对你们说,看哪,基督在这里或那里,你们不要信;因为假基督、假先知将要起来,显大神迹、大奇事,倘若能行,连选民也就迷惑了;看哪,我预先告诉你们了。(马太福音24:23-25)
“基督”在此与“羊羔”所表相同,即表示主的圣言神性真理;故他们说:“看哪,基督在这里”表示他们会说,这是圣言的神性真理;但“若有人对你们说,看哪,基督在这里或那里,你们不要信”这些话表示这是被歪曲的真理。这些人就是主所预言的人,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可知:经上说,他们要“显大神迹、大奇事,倘若能行,连选民也就迷惑了”;同样的事论到“兽”,也就是“假先知”(本章13和14节)身上。主在马太福音24章所预言的事涉及教会的末期或状态,在那里由“时代的完结”来表示。
1049.启17:6.“我又看见那女人喝醉了圣徒的血”表示因邪恶之虚假而疯狂的一种宗教说服,暴行就是出于这邪恶之虚假而向神性真理施行的。这从“女人”、“喝醉”和“圣徒的血”的含义清楚可知:“女人”是指“巴比伦”在一般意义上所指的宗教说服,如前所述(AE 1042节);“喝醉”是指因邪恶之虚假而在属灵事物上的疯狂(对此,参看AE 376f, 1035节);“圣徒的血”是指神性真理,在此是指向它们所施的暴行,因为它暗示着流血。“血”表示神性真理(可参看AE 30, 328a—329, 476, 748节),“流血”表示向神性真理所施的暴行(AE 329f,g节)。经上说“圣徒的血”,是因为那被称为神圣的,是圣言的神性真理,还因为“圣徒”在灵义上不是指圣徒,而是指圣物;圣言的属灵意义,即灵义没有人、地方或时间的观念;但圣言的属世意义则不同。
至于这两种意义如何彼此不同,这清楚可见于圣言的许多经文,如此处,经上说:“他看见那女人喝醉了圣徒的血,和为耶稣作见证之人的血。”这些话在属世意义上的意思是,巴比伦流了圣徒的血和那些为主作见证之人的血;然而,这些话在属灵意义上的意思是,巴比伦向神性真理施暴,还向对主的见证施暴。这层意义就包含在这些话里面,这一点也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或推断出来:现代巴比伦并没有杀害圣徒或主的见证人,因为它崇拜圣徒,甚至直到偶像崇拜,主虽具有至高无上的外在神圣性,但教皇具有内在神圣性。这清楚表明,这不是所理解的东西,相反,有某种更内在的东西隐藏在这些话里面;也就是说,他们向神性真理施暴,也向主的神性权柄施暴;因为他们通过歪曲、玷污和亵渎圣言而向神性真理施暴;众所周知,他们通过将主的神性权柄转移到自己身上而向这权柄施暴。
(关于亵渎续)
前面说过,最严重的那种亵渎,就是当圣言的真理在信仰上被承认,并在生活上被确认,后来人又因邪恶从信仰和生活中退出,或即便他没有从信仰中退出,却仍生活邪恶时。然而,一个从童年时期到青春期都处于信仰和照之的生活,后来成年时从信仰和信仰的生活中退出的人没有犯亵渎罪。原因在于,童年时期的信仰只是记忆的信仰,是老师在这个孩子里面的信仰;而成年的信仰是理解力的信仰,因而是人自己的信仰。人若从这种信仰中退出,并过着违背它的生活,就能亵渎它,但不能亵渎前者。因为除了进入理解力,并由此进入意愿的东西外,没有什么东西能进入并影响人的生活;在成年之前,人不会出于自己的理解力来思考,也不会出于自己的意愿来行动。在此之前,他只是出于知识思考,并且只是出于服从行动;这些不会成为他生命的一部分,因而不能被亵渎。
总之,凡一个人出于理解力所思、所说、所行的,加上意愿的同意,就都属于他的生命,或成为他生命的一部分;它若是神圣的,就会因他的退出而被亵渎。但这种亵渎是更重还是更轻,则取决于真理的品质和由此而来的信仰的品质,也取决于从它们当中退出的品质;因此,这种亵渎有许多具体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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