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94.启13:11.“我又看见另有一个兽从地中上来”表改革宗教会中那些陷入龙关于神和救恩的教义和信仰的神职人员。至于何为龙的信仰及其性质,可参看前文(537节)。“从海中上来的兽”表示平信徒,“从地中上来的兽”表示神职人员,因为“海”表示教会的外在,“地”表示教会的内在(398,567节);平信徒处于教会教义的外在,神职人员处于其内在。现在描述的是神职人员,这一点从接下来以灵义来理解的所有细节,以及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这兽还被称为“假先知”(启示录16:13; 19:20; 20:10);这一点从以下经文看得尤其明显:
那兽被擒拿,那在他面前曾行奇事,迷惑受兽印记和拜兽像之人的假先知,也与他同被擒拿。(启示录19:20)
本章以这些话说到这兽在另一只兽面前行奇事,迷惑他们:
又行大奇事,他因赐给他权柄在兽面前能行奇事,就迷惑住在地上的人,对他们说要给那兽作个像来拜。(启示录13:13-15)
282.全世界没有哪个民族不知道杀人、奸淫、偷盗和作假证是邪恶的,并且若不立法遏制这些罪恶,国家、共和国、一切形式的社会组织都将终结。那么,谁会以为以色列民族就比其它民族愚蠢,以至于不知道这些是罪恶?因此,可能有人会感到奇怪,耶和华竟亲自以如此神奇的方式从西乃山上颁布这些全世界众所周知的法律。但请注意:以如此神奇的方式颁布这些法律,是为了让人们知道,它们不仅仅是文明道德的法律,还是神性律法;违反这些律法不仅是向邻人,或同胞和社会行恶,还得罪神。所以,这些法律通过耶和华从西乃山上颁发也就成为宗教律法。显然,凡耶和华所吩咐的,都旨在成为宗教诫命,也就是为了得救而必须做的事。不过,在解释这些诫命之前,我必须先陈明它们的神圣,以清楚说明它们具有宗教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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