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91.启13:10.“掳掠人的必被掳掠”表凡利用这异端教义将他人引离正确信仰和良善生活的人必被自己的邪恶和虚假引入地狱。“掳掠”表示说服并引到自己这一方,好叫他们能同意并坚持“龙”和“兽”所表示的教义,从而引离正确的信仰和良善的生活。“被掳掠”表示被自己的邪恶和虚假引入地狱。“掳掠”在此表示属灵的掳掠,也就是被迷惑,从而被引离真理和良善,并被引入虚假和邪恶。在圣言中,“掳掠”(或掳去,掳)就表示这种属灵的掳掠,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众民哪,请你们听一听,看一看我的痛苦;我的处女和少年人都被掳去。(耶利米哀歌1:18)
神离弃祂在人间所搭的居所和帐棚,又将祂的能力交与人掳去。(诗篇78:60,61)你的牧人都要被风吞吃,所亲爱的必被掳去;那时你必因你一切的恶抱愧蒙羞。(耶利米书22:22)
我要使我的箭饮血饮醉,就是被杀被掳之人的血。(申命记32:42)
他们弯腰屈身,他们的灵魂必被掳去。(以赛亚书46:1,2)
耶和华差我去为心碎的人裹伤,报告被掳的得释放,被囚的出监牢。(以赛亚书61:1 ;路加福音4:18,19)
我凭公义兴起他;他必释放我被掳的人,不是为工价,也不是为赏赐。(以赛亚书45:13)
你已经升上高处,掳掠被掳的。(诗篇68:18)
该掳掠的岂能解救吗?就是勇士所掳掠的,也可以夺回,强暴人所抢的,也可以解救。(以赛亚书49:24,25)
耶路撒冷啊,要抖下尘土坐下,锡安被掳的女子哪,要解开你颈项的锁链。(以赛亚书52:2)
此外还有其它经文(耶利米书48:46,47; 50:33,34;以西结书6:1-10; 12:1-12;俄巴底亚书1:11;诗篇14:7;耶利米书50:33-34;诗篇53:6)。士师记和列王纪下25章,以及先知书所提到的以色列人被他们的仇敌掳去代表、因而表示属灵的被掳,别处也一样;在以下经文中,“被囚的”(或“囚犯”、“下监的”、“被捆绑的”)和“被掳的”(或“俘虏”)表示类似事物:
因你立约的血,我从坑里释放被囚的人。(撒迦利亚书9:11)
愿被囚之人的叹息达到你面前。(诗篇79:11)
囚犯被聚在坑内,并要囚在监牢里。(以赛亚书24:22)
使世界如同荒野,不释放被囚的人归家。(以赛亚书14:17)
王说,我在监里,你们不来看顾我。(马太福音25:36,43)
耶稣说,况且这女人本是亚伯拉罕的后裔,被撒但捆绑了这十八年,不当在安息日解开她的绑吗?(路加福音13:16)
749.“和他们所见证的话”表示通过对主人身里面的神性的称谢和承认。这从“所见证的话”清楚可知,“所见证的话”是指对主的称谢,以及对祂人身里面的神性的承认(参看AE 392, 635, 649节)。这就是“所见证的话”,这一点从以下启示录中的经文明显看出来:
天使对约翰说,我和你,并你那些为耶稣作见证的弟兄同是作仆人的;要敬拜神,耶稣的见证就是预言的灵。(启示录19:10)
天使说了这些话后,一匹白马出现了,上面坐着的那一位被称为“神的圣言”,以及“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启示录19:13, 16)。由此可见,“他们所见证的话”表示对主人身里面的神性的称谢和承认。那些处于这种承认的人也处于对主的人身是神性的承认,因为神性本身只能住在来自它自己的神性之物中。但由于我们当中的学者很难理解这一点,所以他们在其思维中将神性与主的人身分离,并将神性置于它之外或之上;然而,这违背被称为《亚他那修信经》或《尼西亚信经》的三位一体的基督教义,该教义教导,神性为自己取了一个人身,他们不是二,而是如灵魂与身体那样为一个统一的位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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