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91.启13:10.“掳掠人的必被掳掠”表凡利用这异端教义将他人引离正确信仰和良善生活的人必被自己的邪恶和虚假引入地狱。“掳掠”表示说服并引到自己这一方,好叫他们能同意并坚持“龙”和“兽”所表示的教义,从而引离正确的信仰和良善的生活。“被掳掠”表示被自己的邪恶和虚假引入地狱。“掳掠”在此表示属灵的掳掠,也就是被迷惑,从而被引离真理和良善,并被引入虚假和邪恶。在圣言中,“掳掠”(或掳去,掳)就表示这种属灵的掳掠,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众民哪,请你们听一听,看一看我的痛苦;我的处女和少年人都被掳去。(耶利米哀歌1:18)
神离弃祂在人间所搭的居所和帐棚,又将祂的能力交与人掳去。(诗篇78:60,61)你的牧人都要被风吞吃,所亲爱的必被掳去;那时你必因你一切的恶抱愧蒙羞。(耶利米书22:22)
我要使我的箭饮血饮醉,就是被杀被掳之人的血。(申命记32:42)
他们弯腰屈身,他们的灵魂必被掳去。(以赛亚书46:1,2)
耶和华差我去为心碎的人裹伤,报告被掳的得释放,被囚的出监牢。(以赛亚书61:1 ;路加福音4:18,19)
我凭公义兴起他;他必释放我被掳的人,不是为工价,也不是为赏赐。(以赛亚书45:13)
你已经升上高处,掳掠被掳的。(诗篇68:18)
该掳掠的岂能解救吗?就是勇士所掳掠的,也可以夺回,强暴人所抢的,也可以解救。(以赛亚书49:24,25)
耶路撒冷啊,要抖下尘土坐下,锡安被掳的女子哪,要解开你颈项的锁链。(以赛亚书52:2)
此外还有其它经文(耶利米书48:46,47; 50:33,34;以西结书6:1-10; 12:1-12;俄巴底亚书1:11;诗篇14:7;耶利米书50:33-34;诗篇53:6)。士师记和列王纪下25章,以及先知书所提到的以色列人被他们的仇敌掳去代表、因而表示属灵的被掳,别处也一样;在以下经文中,“被囚的”(或“囚犯”、“下监的”、“被捆绑的”)和“被掳的”(或“俘虏”)表示类似事物:
因你立约的血,我从坑里释放被囚的人。(撒迦利亚书9:11)
愿被囚之人的叹息达到你面前。(诗篇79:11)
囚犯被聚在坑内,并要囚在监牢里。(以赛亚书24:22)
使世界如同荒野,不释放被囚的人归家。(以赛亚书14:17)
王说,我在监里,你们不来看顾我。(马太福音25:36,43)
耶稣说,况且这女人本是亚伯拉罕的后裔,被撒但捆绑了这十八年,不当在安息日解开她的绑吗?(路加福音13:16)
1106.启18:4.“我又听见另一个声音从天上说”表示劝诫那些处于真理和生活良善的人,要提防这些人。这从“天上的声音”的含义清楚可知,“天上的声音”是指劝诫,即劝诫那些处于真理和生活良善的人,要提防这些人。这就是“天上的声音”的含义,这一点从接下来的话明显看出来,因为经上说“我的民哪,你们要从她那里出来,免得有分于她的罪,受她所受的灾殃”,以及其它的话;后来,经上又描述了巴比伦货物的品质和他们状态的品质。这清楚表明,“天上的声音”是指劝诫。之所以听见天上的声音,是因为这声音是指从主那里通过圣言而来;一个人从圣言所汲取的一切都是从天上来的声音,圣言教导每个人巴比伦或巴别是何品质,这从由圣言那里所引用的关于巴比伦或巴别的经文(参看AE 1029节)明显看出来。
经上之所以说“另一个声音”,是因为前一个声音是天使大声呼喊“巴比伦倾倒了,成了鬼魔的住处”的声音;故此处是随之而来的对所有人的劝诫,既包括那些在巴比伦之内,对真理拥有某种情感,处于某种生活良善的人,他们要从她那里出来,不可相信她的巫术和咒语;也包括那些在巴比伦之外的人,他们不要让自己被这些东西迷惑。因为这个民族的性质是这样,他们利用每个人的爱之快乐来说服,以这种方式关闭理解力,并由此诱使人们相信他们所说的一切。我通过大量经历得知,巴比伦民族就是这种性质。因为他们进入每个人的生活快乐,以这种方式迷住或占据他的心智,由此可以说撒下诱饵进行诱捕,直到控制他的生命,通过这种方式领着他,就像领着一个毫无能力的瞎子一样到他们想去的任何地方,首先通过除去在神学问题上来自理解力的一切光,好叫他们的目的不显露出来而让他们接受一种盲目的信仰;他们的目的是,他们要成为主人,不仅可以统治属于心智的人之内层,还可以统治属于身体的外层:通过统治教会和天堂的一切,因而统治灵魂而统治属于心智的内层,通过统治他们的财富而统治属于身体的外层。总之,他们的目的就是,唯独他们自己是主人,其他所有人都是仆人,因为这样他们就会被当作神来敬拜,即便他们没有公开这样说,也会默认;这就是他们的最终目的,这目的向人们隐藏,但在天上的天使面前是显而易见的。这就是他们的最终目的,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很清楚地看出来,即:他们把拯救的一切权柄从主自己那里夺走,归给教皇,又从教皇那里归给他的牧师或神父;然而,对人的拯救是主的神性本身,或说正是主的神性本身拯救人;能做到这一点的,不是人,而是神。在接下来的内容中,我们会详述这个主题。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
前面说明,以亚他那修命名的信之教义在被阅读时,会留下一个清晰的概念,即:有三个位格,因而有三个同等的神;该教义也留下一个模糊的概念,即:神为一,这个概念如此模糊,以至于无法消除三神观。前面还说明,这个教义留下一个清晰的概念,即:主有神性和人性,也就是说,主是神,又是人;但它留下一个模糊的概念或印象,即:主的神性和人性是一个位格,祂的神性在祂的人性中,就像灵魂在身体中。前面又说明,只要不说神在本质上为一,在位格上为三,而是相信神在本质和位格上都为一,因为这是事实,那么包含在这个教义中的一切,从头到尾,无论清晰的还是模糊的,就都与真理一致和相符。
有一个三位一体在神里面,也有一个合一。从圣言中提到父、子、圣灵的经文明显可知,有一个三位一体;从圣言中说神为一的经文明显可知,有一个合一。有三位一体在其中的这种合一,或有三位一体在里面的那一位神并不存在于被称为父的神性里面,也不存在于被称为圣灵的神性里面,只存在于主里面。只有主里面才有一个三位一体,即:被称为父的神性,被称为子的神性人身,和神性发出或发出的神性,也就是圣灵;这三位一体为一,因为它属于一个位格,可称为三位一体。亚他那修教义的一切与此处所说的是一致的,我们在接下来的内容中会看到这一点,即:首先关于三位一体;其次关于主里面的位格合一;第三,这个教义是根据圣治被如此制定的,它似乎与真理不一致,其实是一致的。然后下文会从总体上证明,主里面有一个三位一体;接着具体证明,被称为父的神性是主,被称为子的神性是主,被称为圣灵的神性也是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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