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91.启13:10.“掳掠人的必被掳掠”表凡利用这异端教义将他人引离正确信仰和良善生活的人必被自己的邪恶和虚假引入地狱。“掳掠”表示说服并引到自己这一方,好叫他们能同意并坚持“龙”和“兽”所表示的教义,从而引离正确的信仰和良善的生活。“被掳掠”表示被自己的邪恶和虚假引入地狱。“掳掠”在此表示属灵的掳掠,也就是被迷惑,从而被引离真理和良善,并被引入虚假和邪恶。在圣言中,“掳掠”(或掳去,掳)就表示这种属灵的掳掠,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众民哪,请你们听一听,看一看我的痛苦;我的处女和少年人都被掳去。(耶利米哀歌1:18)
神离弃祂在人间所搭的居所和帐棚,又将祂的能力交与人掳去。(诗篇78:60,61)你的牧人都要被风吞吃,所亲爱的必被掳去;那时你必因你一切的恶抱愧蒙羞。(耶利米书22:22)
我要使我的箭饮血饮醉,就是被杀被掳之人的血。(申命记32:42)
他们弯腰屈身,他们的灵魂必被掳去。(以赛亚书46:1,2)
耶和华差我去为心碎的人裹伤,报告被掳的得释放,被囚的出监牢。(以赛亚书61:1 ;路加福音4:18,19)
我凭公义兴起他;他必释放我被掳的人,不是为工价,也不是为赏赐。(以赛亚书45:13)
你已经升上高处,掳掠被掳的。(诗篇68:18)
该掳掠的岂能解救吗?就是勇士所掳掠的,也可以夺回,强暴人所抢的,也可以解救。(以赛亚书49:24,25)
耶路撒冷啊,要抖下尘土坐下,锡安被掳的女子哪,要解开你颈项的锁链。(以赛亚书52:2)
此外还有其它经文(耶利米书48:46,47; 50:33,34;以西结书6:1-10; 12:1-12;俄巴底亚书1:11;诗篇14:7;耶利米书50:33-34;诗篇53:6)。士师记和列王纪下25章,以及先知书所提到的以色列人被他们的仇敌掳去代表、因而表示属灵的被掳,别处也一样;在以下经文中,“被囚的”(或“囚犯”、“下监的”、“被捆绑的”)和“被掳的”(或“俘虏”)表示类似事物:
因你立约的血,我从坑里释放被囚的人。(撒迦利亚书9:11)
愿被囚之人的叹息达到你面前。(诗篇79:11)
囚犯被聚在坑内,并要囚在监牢里。(以赛亚书24:22)
使世界如同荒野,不释放被囚的人归家。(以赛亚书14:17)
王说,我在监里,你们不来看顾我。(马太福音25:36,43)
耶稣说,况且这女人本是亚伯拉罕的后裔,被撒但捆绑了这十八年,不当在安息日解开她的绑吗?(路加福音13:16)
215.人们尚不知道,每个系列的最终元素,也就是说,功用、行为、作为、行动,就是一切在先元素的复合物和容器。功用、行为、作为和行动里面除了诸如动作里面的东西外,似乎什么也没有;而事实上,一切在先元素的确存在于它们里面,并且如此完全,以至于一无所缺。在先元素就包含在它们里面,就像酒在酒桶或酒瓶里、家具在屋里。在先元素并未显明,因为人们只能从外在看待它们;从外在来看,它们就是简单的活动和动作。这种情况就像当人移动手臂和手时,并未意识到以下事实:上千条运动纤维一起作用,产生了它们的每一个动作;而与这上千条运动纤维相对应的,则是人之情感和思维里面驱使运动纤维活动的成千上万的事物。这些行为因深藏于内,故未显明给任何身体感觉。
众所周知,若不通过思维发源于意愿,任何事都无法在身体里,或通过身体做成;由于正是这两者在起作用,所以情况必是这样:意愿和思维的一切元素都存在于行为中。它们无法分离;因此,看一个人的行动或作为,其他人就能判断出其被称为意图的意愿的思维。我已得知,天使只看人的行动或作为,就能察觉并看出实行者的意愿和思维的一切品质;第三层天堂的天使从他的意愿察觉并看出促使他行动的目的,第二层天堂的天使察觉并看出目的如此行动的原因。正因如此,在圣言中,经上常常命令作为和行动,并且经上说,通过行为就能知道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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