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59

59.“我曾死过”表

59.“我曾死过”表示在教会中,祂被漠视,祂的神性人身没有得到承认。“曾死过”不是指祂曾被钉死在十字架上,而指祂曾在教会被漠视,祂的神性人身没有得到承认,因为祂在世人当中就是这样“死的”。祂自永恒而来的神性的确得到了承认,但这神性是耶和华自己。然而,祂的人身却没有被承认是神性,尽管根据整个基督教界所接受的以亚他那修命名的教义,祂里面的神性与人身就像灵魂与身体一样,因而不是二,而是一,是一个位格。因此,当祂里面的神性与人身因“祂的人身不是神性,而是像另一个人的人身”的说法而分离时,在这种情况下,祂在世人当中就是死的。关于这种分离,并以这种方式使主成为死的,详情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和《圣治》(262-263节)。


诠释启示录 #784

784.启13:3

784.启13:3.我看见他的头中有一个似乎受了死伤;他致死的击伤却医好了;全地都希奇跟从那兽。

“我看见他的头中有一个似乎受了死伤”表示他们的教义与圣言不一致,因为圣言经常提到与这种宗教原则或宗教说服根本不一致的“爱”、“生活”和“作为或工作”(785节);“他致死的击伤却医好了”表示表面上看,通过精心设计的作为与信仰的结合似乎清除了这种不一致(786节);“全地都希奇跟从那兽”表示教会中更有学问的人对这些的接受和不那么有学问的人远远的接收(78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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