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59

59.“我曾死过”表

59.“我曾死过”表示在教会中,祂被漠视,祂的神性人身没有得到承认。“曾死过”不是指祂曾被钉死在十字架上,而指祂曾在教会被漠视,祂的神性人身没有得到承认,因为祂在世人当中就是这样“死的”。祂自永恒而来的神性的确得到了承认,但这神性是耶和华自己。然而,祂的人身却没有被承认是神性,尽管根据整个基督教界所接受的以亚他那修命名的教义,祂里面的神性与人身就像灵魂与身体一样,因而不是二,而是一,是一个位格。因此,当祂里面的神性与人身因“祂的人身不是神性,而是像另一个人的人身”的说法而分离时,在这种情况下,祂在世人当中就是死的。关于这种分离,并以这种方式使主成为死的,详情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和《圣治》(262-263节)。


诠释启示录 #760

760.“叫她能飞到

760.“叫她能飞到旷野,到自己的地方”表示还在少数人当中,因为在那些没有处于仁爱的生活之人当中,以便在此期间,可以规定教会在许多人当中。这从前面的解释(AE 730a, 731节)清楚可知,那里说了类似的话,唯一区别在于,在那里,经上说妇人“就逃到旷野,在那里有神给她预备的地方”,而在这里,经上说:“叫她能飞到旷野,到自己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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