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59

59.“曾死过”表祂

59.“曾死过”表祂曾在教会被漠视,祂的神性人身曾得不到承认。“曾死过”不是指祂曾被钉死在十字架上,而指祂曾在教会被漠视,其神性人身曾得不到承认。如此,祂在世人当中便是“死的”。诚然,其永恒的神性被承认,但这神性是耶和华自己。然而,祂的人身却没有被承认为神性,尽管祂里面的神性与人身就像灵魂与身体,因此是一不是二,甚至根据整个基督教界所接受的名为《亚他那修信经》的教义,是一位格。所以,当祂里面的神性与人身因着“祂的人身不是神性,而是像另一人的人身”这个说法而分离时,在这种情况下,祂在世人当中就是死的。关于这种分离,并以这种方式使主死去的更多内容,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和《圣治》(262-263节)两本书。

诠释启示录 #216

216.启3:11.

216.启3:11.“看哪,我必快来”表示这是肯定的。这从“快”的含义清楚可知,“快”是指肯定和完全(参看AE 7节)。“快”表示肯定和完全,是因为在圣言中,时间和属于时间的一切都表示状态;因此,“快”和“迅速或速速”表示情感和由此而来的思维的当前状态,因而表示肯定和完全。时间和时间的一切都对应于状态,因而表示状态(参看《天堂与地狱》,162–169节);“快”表示由情感激发的东西,因而表示当前并肯定的东西(参看《属天的奥秘》,7695, 786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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