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9.“曾死过”表祂曾在教会被漠视,祂的神性人身曾得不到承认。“曾死过”不是指祂曾被钉死在十字架上,而指祂曾在教会被漠视,其神性人身曾得不到承认。如此,祂在世人当中便是“死的”。诚然,其永恒的神性被承认,但这神性是耶和华自己。然而,祂的人身却没有被承认为神性,尽管祂里面的神性与人身就像灵魂与身体,因此是一不是二,甚至根据整个基督教界所接受的名为《亚他那修信经》的教义,是一位格。所以,当祂里面的神性与人身因着“祂的人身不是神性,而是像另一人的人身”这个说法而分离时,在这种情况下,祂在世人当中就是死的。关于这种分离,并以这种方式使主死去的更多内容,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和《圣治》(262-263节)两本书。
174.启2:26.“那得胜又坚持我工作到底的”表示在尽可能地与这些爱争战,并除去它们之后,在爱与信上的持之以恒。这从“得胜”的含义清楚可知,“得胜”是指与对自我和世界的爱之快乐争战,并除去它们。这就是这句话的灵义,这一点从所论述的事物的系列可推知,也可从“坚持到底”和“工作”的含义清楚看出来:“坚持到底”是指持之以恒,甚至直到死亡;在爱与信上如此持之以恒,甚至直到死亡的人就得救了,因为人在死亡时怎样,其生命的一切就永远怎样,或说那时他在生命方面怎样,此后就永远怎样(参看AE 125节)。“工作或作为”是指在原因和结果中,也就是在内在和外在中的爱和信的事物。“工作或作为”在此之所以表示这些事物,是因为写给该教会天使的信论述的主题就是这些事物(参看AE 150节)。经上说“坚持我工作”,是因为爱和信的一切,以及内在的打开和它与外在的结合,都唯独来自主;因此,表示这些事物的“工作或作为”不是人的,而是与人同在的主的;所以经上说它们是“我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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