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59

59.“曾死过”表祂

59.“曾死过”表祂曾在教会被漠视,祂的神性人身曾得不到承认。“曾死过”不是指祂曾被钉死在十字架上,而指祂曾在教会被漠视,其神性人身曾得不到承认。如此,祂在世人当中便是“死的”。诚然,其永恒的神性被承认,但这神性是耶和华自己。然而,祂的人身却没有被承认为神性,尽管祂里面的神性与人身就像灵魂与身体,因此是一不是二,甚至根据整个基督教界所接受的名为《亚他那修信经》的教义,是一位格。所以,当祂里面的神性与人身因着“祂的人身不是神性,而是像另一人的人身”这个说法而分离时,在这种情况下,祂在世人当中就是死的。关于这种分离,并以这种方式使主死去的更多内容,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和《圣治》(262-263节)两本书。

诠释启示录 #173

173.启2:25.

173.启2:25.“然而,你们已经有的,总要持守,直等到我来”表示在爱与信的状态上坚定不移,甚至直到察罚。这从“你们持守”和“直等到我来”的含义清楚可知:“你们持守”是指在爱与信的状态,因而在内在与外在结合的状态上坚定不移,只要他们抵制住对自我和世界的爱之快乐,就能处于这种状态;因为人将这些快乐从自己那里除去到何等程度,内在与外在就结合到何等程度,因而人越在这一个里面,就越不在那一个里面。“直等到我来”是指察罚(对此,参看AE 14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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