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59

59.“我曾死过”表

59.“我曾死过”表示在教会中,祂被漠视,祂的神性人身没有得到承认。“曾死过”不是指祂曾被钉死在十字架上,而指祂曾在教会被漠视,祂的神性人身没有得到承认,因为祂在世人当中就是这样“死的”。祂自永恒而来的神性的确得到了承认,但这神性是耶和华自己。然而,祂的人身却没有被承认是神性,尽管根据整个基督教界所接受的以亚他那修命名的教义,祂里面的神性与人身就像灵魂与身体一样,因而不是二,而是一,是一个位格。因此,当祂里面的神性与人身因“祂的人身不是神性,而是像另一个人的人身”的说法而分离时,在这种情况下,祂在世人当中就是死的。关于这种分离,并以这种方式使主成为死的,详情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和《圣治》(262-263节)。


诠释启示录 #1105

1105.启18:4

1105.启18:4.我又听见另一个声音从天上说,我的民哪,你们要从她那里出来,免得有分于她的罪,受她所受的灾殃。

“我又听见另一个声音从天上说”表示劝诫那些处于真理和生活良善的人,要提防这些人(1106节);“我的民哪,你们要从她那里出来”表示要离开他们,不要和他们交流(1107节);“免得有分于她的罪”表示免得陷入他们那来自自我之爱和世界之爱的邪恶(1108节);“受她所受的灾殃”表示并由此陷入邪恶之虚假,从而陷入毁灭(110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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