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59

59.“我曾死过”表

59.“我曾死过”表示在教会中,祂被漠视,祂的神性人身没有得到承认。“曾死过”不是指祂曾被钉死在十字架上,而指祂曾在教会被漠视,祂的神性人身没有得到承认,因为祂在世人当中就是这样“死的”。祂自永恒而来的神性的确得到了承认,但这神性是耶和华自己。然而,祂的人身却没有被承认是神性,尽管根据整个基督教界所接受的以亚他那修命名的教义,祂里面的神性与人身就像灵魂与身体一样,因而不是二,而是一,是一个位格。因此,当祂里面的神性与人身因“祂的人身不是神性,而是像另一个人的人身”的说法而分离时,在这种情况下,祂在世人当中就是死的。关于这种分离,并以这种方式使主成为死的,详情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和《圣治》(262-263节)。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61

Faith61.但以

(九)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由但以理书和马太福音中的山羊来表示

Faith61.但以理书第8章中的“公山羊”和马太福音第25章中的“山羊”表示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它们站在“公绵羊”和“绵羊”的对立面,而“公绵羊”和“绵羊”表示那些处于仁爱的人。因为在圣言中,主被称为“牧人”,教会被称为“羊圈”,集体的教会之人被称为“羊群”,个体的教会之人被称为“绵羊”。由于“绵羊”是指那些处于仁爱的人,所以“山羊”是指那些未处于仁爱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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