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59

59.“我曾死过”表

59.“我曾死过”表示在教会中,祂被漠视,祂的神性人身没有得到承认。“曾死过”不是指祂曾被钉死在十字架上,而指祂曾在教会被漠视,祂的神性人身没有得到承认,因为祂在世人当中就是这样“死的”。祂自永恒而来的神性的确得到了承认,但这神性是耶和华自己。然而,祂的人身却没有被承认是神性,尽管根据整个基督教界所接受的以亚他那修命名的教义,祂里面的神性与人身就像灵魂与身体一样,因而不是二,而是一,是一个位格。因此,当祂里面的神性与人身因“祂的人身不是神性,而是像另一个人的人身”的说法而分离时,在这种情况下,祂在世人当中就是死的。关于这种分离,并以这种方式使主成为死的,详情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和《圣治》(262-263节)。


真实的基督教 #88

88.尽管神作为神圣

88.尽管神作为神圣真理降下来,但这神圣真理并未与神圣良善分离。这一点从主的孕育明显可知,对此,经上说:
至高者的能力荫庇玛利亚。(路加福音1:35)
“至高者的能力”表神圣良善。这一点也可从相关经文得以证实,在这些经文中,主说,父在祂里面,祂在父里面,凡父所拥有的都是祂的,父与祂为一等。“父”表神圣良善。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