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9.“我曾死过”表示在教会中,祂被漠视,祂的神性人身没有得到承认。“曾死过”不是指祂曾被钉死在十字架上,而指祂曾在教会被漠视,祂的神性人身没有得到承认,因为祂在世人当中就是这样“死的”。祂自永恒而来的神性的确得到了承认,但这神性是耶和华自己。然而,祂的人身却没有被承认是神性,尽管根据整个基督教界所接受的以亚他那修命名的教义,祂里面的神性与人身就像灵魂与身体一样,因而不是二,而是一,是一个位格。因此,当祂里面的神性与人身因“祂的人身不是神性,而是像另一个人的人身”的说法而分离时,在这种情况下,祂在世人当中就是死的。关于这种分离,并以这种方式使主成为死的,详情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和《圣治》(262-263节)。
149.(4)主把这些恩惠赐给那些信祂的人。主把差圣灵所表示的这些恩惠赐给那些信祂的人。也就是说,这些人靠着主得以改造、重生、更新、复活、成圣、称义、从恶中洁净,最终得救。这一点从前面(107节)所引用的圣言经文明显看出来,这些经文证明,那些信主的人拥有救恩和永生。另外,还有以下经文:
耶稣说,信我的人,就如经上所说,从他腹中要流出活水的江河来;耶稣这话是指着信祂之人要受圣灵说的。(约翰福音7:38,39)
还有:
预言中的灵意乃是为耶稣作见证。(启示录19:10)
“预言的灵意”表示取自圣言的教义真理。“预言”一直表示教义,“说预言”则表示教导教义;“为耶稣作见证”表承认信祂。在以下经文中,为祂作见证也有同样的含义:
米迦勒的使者因羔羊的血和自己所见证的道胜过那龙。那龙离开了,去与祂其余的种争战,就是那守神诫命,为耶稣作见证的。(启示录12:11,17)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