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84.启13:6.“他开口亵渎神,亵渎祂的名”表他们的言论,这些言论都是反对主的神性本身和神性人身,同时反对源于圣言、藉以敬拜主的教会一切事物的谣言。“他开口亵渎”表示言论,它们都假话。“口”表示教义、讲道和讨论(452节),因而“开口”表示说出它们;“亵渎”表示对圣言的歪曲,以及其它事物,如前所述(571,582节),在此表示谣言,因为接下来就是反对“神和祂的名”;“神”表示主的神性,这在启示录其它许多地方也一样;“祂的名”表示主藉以受敬拜的一切事物,也表示圣言,因为敬拜照着圣言进行的(81节)。耶和华的“名”,或神的“名”表示主的神性人身,同时表示圣言,同样表示主藉以受敬拜的一切事物。这一点从以下经文进一步看出来:
耶稣说,父啊,愿你荣耀你的名;当时就有声音从天上来,说,我已经荣耀了我的名,还要再荣耀。(约翰福音12:28)
耶稣说,我已将你的名显明与世人,我已使他们认识你的名。(约翰福音17:6,26)你们奉我的名无论求什么,我必成就,叫父因儿子得荣耀;你们若奉我的名求什么,我必成就。(约翰福音14:13,14)
太初有道,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女;道成了肉身。(约翰福音1:1,12,14)
耶稣说,不信祂的人,罪已经定了,因为祂不信神独生子的名。(约翰福音3:18)
十诫第二诫中不可亵渎的“耶和华神的名”,以及主祷文中当尊为圣的“父的名”没有别的意思。
116.启2:9.“我知道你的作为”表示爱。这从“作为”的含义清楚可知,“作为”或行为是指意愿或爱的事物,因为作为或行为从那里发出,任何东西从中发出之物构成那发出的东西中的全部,正如原因在结果中;因为当原因被除去时,结果也就不复存在了。人的意愿和由此而来的作为或行为也是如此;意愿是原因,作为或行为是结果,并且众所周知,当意愿停止时,作为或行为就停止了。由此清楚可知,作为或行为在原因上就是意愿。人的意愿是属灵的,但由此而来的作为或行为是属世的;因此,此处“作为”或行为在灵义上是指意愿。“作为”或行为也是指爱,因为一个人所爱的,他也会意愿,从心里意愿的,他就会热爱;你若更细微地查看这个主题,就会发现人的内层意愿的一切事物都属于他的爱。然而,在日常交谈中,我们会说人的爱,不说他的意愿,因为爱是多种多样的,一个人会拥有许多种爱,所有爱都一起在意愿中,而人却只感觉为一个,因为他将意愿与理解力区分开来。因此,意愿是人的属灵本身,因为爱是属灵的。圣言提到“作为”或行为,没有提到意愿或爱(如在此处和下文,对教会的天使说,“我知道你的作为”,而不是说“我知道你的意愿或你的爱”),是因为圣言字义上的一切事物都是属世的,并包含属灵事物在里面。因此,为了把圣言的灵义带出来,必须探究在属世之物里面,或属世之物从中发出的属灵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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