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583

583.“又有权柄赐

583.“又有权柄赐给他,可以行事四十二个月”表教导与行邪恶与虚假的能力,甚至直到该教会的结束和新教会的开始。“又有权柄赐给他,可以行事”表示说夸大亵渎话的权柄,也就是教导与行邪恶与虚假的能力,如前所述(582节);“四十二个月”表示甚至直到前教会的结束和新教会的开始,如前所述(489节);“三天半”(505节)和“一载二载半载”(562节),以及“一千二百六十”(491节)所表相同,因为四十二个月相当于三年半。

诠释启示录 #871

871.“要传给住在

871.“要传给住在地上的人”表示向所有属于教会的人宣告它。这从“传给”和“住在地上的人”的含义清楚可知:“传给”是指宣告主的降临,如刚才所述(AE 870节);“住在地上的人”是指那些属于教会的人,尤指那里的善人。“地”是指教会(可参看AE 29, 304, 413b, 417a, 697, 741b-d—742, 752节),“住”论及善人(AE 479, 66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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