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83.“又有权柄赐给他,可以行事四十二个月”表教导与行邪恶与虚假的能力,甚至直到该教会的结束和新教会的开始。“又有权柄赐给他,可以行事”表示说夸大亵渎话的权柄,也就是教导与行邪恶与虚假的能力,如前所述(582节);“四十二个月”表示甚至直到前教会的结束和新教会的开始,如前所述(489节);“三天半”(505节)和“一载二载半载”(562节),以及“一千二百六十”(491节)所表相同,因为四十二个月相当于三年半。
214.启3:10.“因为你遵守我忍耐的话”表示他们照主的诫命生活。这从“遵守主的话”的含义清楚可知,“遵守主的话”是指照祂的诫命生活,因为“话”就是诫命,“遵守”它就是生活。经上说“我忍耐的话”,是由于在这话上的坚定不移,不感到厌倦。启示录偶尔使用“忍耐”这个词,当用到它时,它表示应用于生活的东西(也可参看AE 9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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