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583

583.“又有权柄赐

583.“又有权柄赐给他,可以行事四十二个月”表教导与行邪恶与虚假的能力,甚至直到该教会的结束和新教会的开始。“又有权柄赐给他,可以行事”表示说夸大亵渎话的权柄,也就是教导与行邪恶与虚假的能力,如前所述(582节);“四十二个月”表示甚至直到前教会的结束和新教会的开始,如前所述(489节);“三天半”(505节)和“一载二载半载”(562节),以及“一千二百六十”(491节)所表相同,因为四十二个月相当于三年半。

诠释启示录 #136

136.“没有否认对

136.“没有否认对我的信仰”表示在真理上的坚定不移。这从“没有否认”和“信仰”的含义清楚可知:“没有否认”论及信仰时,是指坚定不移,因为坚定不移的人不会否认;“信仰”是指真理,因为真理与信仰有关,信仰与真理有关。有两样事物构成人的属灵生命,即爱和信。一切良善都与爱有关,一切真理都与信有关;但人的真理只有来源于爱之良善才属于信,因为一切真理都来自良善,事实上是良善的形式,而一切良善都是真理的存在。因为良善当如此形成以至于显现给心智,并通过心智显现在言语上时,就被称为真理;因此才说良善是真理的存在。不过,关于这个主题的详情,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11–27, 28–35, 54–64, 108–12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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