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583

583.“又有权柄赐

583.“又有权柄赐给他,可以行事四十二个月”表教导与行邪恶与虚假的能力,甚至直到该教会的结束和新教会的开始。“又有权柄赐给他,可以行事”表示说夸大亵渎话的权柄,也就是教导与行邪恶与虚假的能力,如前所述(582节);“四十二个月”表示甚至直到前教会的结束和新教会的开始,如前所述(489节);“三天半”(505节)和“一载二载半载”(562节),以及“一千二百六十”(491节)所表相同,因为四十二个月相当于三年半。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 #7

Life7.我曾被允

Life7.我曾被允许问一些信奉并传讲唯信(这事发生在灵界)的英国神职人员,当他们在教会念这段劝诫词(其中甚至没有提到信)时,是否相信它是真的;如果人们作恶又不悔改,魔鬼就会进入他们,就像进入犹大一样,摧毁他们的身体和灵魂。他们说,在他们念劝诫词时所处的状态下,他们只知道并认为这些事就是宗教本身;但当撰写并打磨他们的演讲或布道时,他们对此就有了不同的想法,因为那时他们认为信是得救的唯一方法,而生活的良善是公共利益的道德附属物。然而,他们仍然同意,他们拥有一种普遍感知,即:过着良善生活的人得救,过着邪恶生活的人受到诅咒;当不受他们的自我支配时,他们就拥有这种感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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