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583

583.“又有权柄赐

583.“又有权柄赐给他,可以行事四十二个月”表教导与行邪恶与虚假的能力,甚至直到该教会的结束和新教会的开始。“又有权柄赐给他,可以行事”表示说夸大亵渎话的权柄,也就是教导与行邪恶与虚假的能力,如前所述(582节);“四十二个月”表示甚至直到前教会的结束和新教会的开始,如前所述(489节);“三天半”(505节)和“一载二载半载”(562节),以及“一千二百六十”(491节)所表相同,因为四十二个月相当于三年半。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11

SS11.在启示录第

SS11.在启示录第七章,经上说:

受印的数目有十四万四千,以色列每个支派有一万二千,如犹大支派,流便支派,迦得支派,亚设支派,拿弗他利支派,玛拿西支派,西缅支派,利未支派,以萨迦支派,西布伦支派,约瑟支派,便雅悯支派。(启示录7:4—8)

这些话的灵义是:凡从主接受教会的人都会得救。额上受印在灵义上表示被主承认并得救。以色列十二支派表示该教会的所有人;十二,一万二千,十四万四千表示所有人;以色列表示教会;每个支派表示教会的某个具体方面。人若不知道这些话的灵义,就会以为这是得救的准确人数,并且这些人只来自以色列和犹太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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