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81.“说,谁能比这兽,谁能与他交战呢”表该教义胜过其它所有教义的优越性,因为谁也驳斥不了它。“谁能比这兽”表以为该教会因其教义胜过其它所有教义而具有优越性;“兽”表示普通民众,因而表示教会,抽象而言,表示教会的教义。“谁能与他交战呢”表示谁能驳斥人不能凭自己行任何属灵之善,以及其它事,如前所述(566节);由于这一点是驳斥不了的,所以“我们得救不是因着无需律法行为的信”吗?不过,这个结论是荒谬的,甚至本质上就是疯狂。对此,凡从圣言知道点什么,并变得明智之人都能看出来。“谁能与他交战呢”还表示教会的领袖和随从他们的教师们如此狡猾巧妙地确认这个教义,又如此加以强化,以致它无懈可击。
135.“你还坚守我的名”表示对主人身中的神性,以及对祂的爱和信的一切事物的承认。这从前面关于耶和华、主和耶稣基督之名的含义的说明(AE 102节)清楚可知。在圣言中,主的“名”主要表示对祂人身中的神性的承认,因为爱和信的一切事物都由此而来。事实上,爱之神性良善和信之神性真理唯独从主发出;这些事物无法流入人,除非他在想到主之人身的同时,也想到祂的神性;祂的神性不是与人身分离,而是在这人身里面(可参看AE 10, 26, 49, 52, 77, 97, 113—114节)。凭灵界的所有经历,我可以断言,没有人处于信之真理和爱之良善,除非他在想到主之人身的同时,想到祂的神性;我还可以断言,没有人是属灵的,或是一位天使,除非他在世上就一直处于这种想法和由此而来的承认。人必须以他的信和爱与神性结合才能得救;一切结合都是与主的结合;只与祂的人身结合,同时不与祂的神性结合,不是结合;因为拯救人的,是神性,而不是与神性分离的人身。主的人身是神性(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80–31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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