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58

58.启1:18.“

58.启1:18.“又是那存活的”表示唯独祂是生命,并且生命唯独来自祂。在旧约圣言中,耶和华称自己是“活人或活着和永生的”,因为唯独祂活着;事实上,祂是爱本身和智慧本身,而爱和智慧就是生命。生命唯有一个,那就是神,天使和人是来自祂的生命的接受者,《圣爱与圣智》一书已经大量说明了这一点。耶和华称自己是“活人或活着和永生的”(以赛亚书38:18-19; 耶利米书5:2; 12:16; 16:14-15; 23:7-8; 46:18; 以西结书5:11)。甚至就神性人身而言,主也是生命,因为父与祂为一。因此,祂说:

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儿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约翰福音5:26)

又:

耶稣说,我就是复活和生命。(约翰福音11:25)

又:

耶稣说,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约翰福音14:6)

起初有圣言,神就是圣言,或圣言就是神;生命在祂里头;圣言成了肉身。(约翰福音1:1-4, 14)

由于主是唯一的生命,所以可推知,生命唯独源于祂;因此,祂说:

因为我活着,你们也要活着。(约翰福音14:19)


真实的基督教 #431

431.家庭的仁爱义

431.家庭的仁爱义务是指丈夫对妻子、妻子对丈夫的义务;以及父母对子女、子女对父母的义务;还指家主对家仆、家仆对家主的义务。这些义务由于牵涉到子女的抚养和家庭的运转,故数量众多,若一一列举,足以写一本书。驱使每个人尽这些义务的爱也不同于驱使他们履行公务的爱。就丈夫对妻子、妻子对丈夫的义务而言,它源自并取决于婚姻之爱。就父母对子女而言,它源自人人皆有、被称为舔犊之爱的本能之爱。就子女对父母的义务而言,它源自并取决于另外一种爱,这爱与孝顺的顺从密切相关。然而,家主对家仆的义务则源于某种控制之爱,这爱因着每个人心智的状态而各异。
然而,婚姻之爱、对子女的爱,连同他们的义务和对这些义务的履行,并不造就对邻之爱,正如履行公务也不造就对邻之爱一样。因为所谓的舔犊之爱同等地存在于恶人和善人身上,有时在恶人身上更强烈。这爱还存在于无法形成仁爱的兽类和鸟类中。众所周知,熊、虎、蛇的舔犊之爱不亚于绵羊和山羊的,猫头鹰的和鸽子的也相差无几。
具体到父母对子女的义务来说,仁爱的父母和不仁爱的父母有着本质上的区别,尽管他们表面上都差不多。对仁爱的父母而言,舔犊之爱与对邻之爱和对神之爱结合在一起;因为他们根据子女的道德、价值、善愿和服务大众的品质而爱子女。但对没有仁爱的父母而言,仁爱与舔犊之爱没有任何交集;所以,很多这类父母甚至喜爱邪恶、无德和狡猾的子女胜过善良、有德和诚实的子女;换句话说,他们喜爱对大众无用的子女胜过有用的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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