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579

579.启13:4.

579.启13:4.“他们又拜那龙,因为它将权柄给了兽”表因领袖和教师而对“唯信称义,无需律法的行为”这一教义的承认,他们通过大多数民众接受而使它盛行。“拜”表示承认是教会的神圣事物;“龙”表示唯信称义和得救、无需律法行为的教义(537节);这“兽”表示大多数民众,因为它表示平信徒(567节);“给了权柄”表示通过这些人的接受而使其盛行(575节)。

诠释启示录 #841

841.“或兽名,或

841.“或兽名,或兽名的数目”表示要么在生活上类似于它的东西,要么在信仰上类似于它的东西。这从“名”和“数目”的含义清楚可知:“名”是指爱之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生活的品质;“数目”是指信之真理和由此而来的聪明的品质;因此,“名的数目”表示由爱之良善及其生活的品质产生的信之真理和由此而来的聪明的品质;但在此是指反面意义上的,因为经上说:“或兽名,或兽名的数目。”在圣言中,“名”表示人在良善或爱,因而在生活方面的品质(可参看AE 102, 135, 148, 676, 695b—696a, 815c节);“名”表示所论述的事物的品质,所添加的数字则确定这个品质(也可参看AE 429—430, 574节);因此,它表示信之真理的品质;“数算或计算”表示知道一个事物的品质,并照之安排和处理(AE 453节)。“数目”之所以表示真理的品质,因而信的品质,是因为数目涉及众多;在圣言中,“众多”论及真理(参看AE 336a—337节)。因此,“名的数目”表示来自良善的真理的品质,也就是来自爱的信的品质;不过,在此是指反面意义上的,因为它论及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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