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79.启13:4.“他们又拜那龙,因为它将权柄给了兽”表因领袖和教师而对“唯信称义,无需律法的行为”这一教义的承认,他们通过大多数民众接受而使它盛行。“拜”表示承认是教会的神圣事物;“龙”表示唯信称义和得救、无需律法行为的教义(537节);这“兽”表示大多数民众,因为它表示平信徒(567节);“给了权柄”表示通过这些人的接受而使其盛行(575节)。
225.本章前面部分已说明,圣言的完全、神圣和大能就存在于字义中。由于主是圣言,“是首先的,是末后的”,如祂在《启示录》(1:17)中所言,故可知,主完全存在于字义中,由此教导和启示世人。这一点须按下列顺序予以说明。 ⑴没有教义,圣言不被理解。 ⑵教义应取自圣言的字义。 ⑶但只有那些从主得到启示的人才能看到属于教义的神圣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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