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78.“全地都希奇,跟在那兽后面”表那时,这教义被欣然接受,并成为整个教会的教义,因为这样他们就不会成为律法之下的奴仆,而是在信仰之下自由了。“全地都希奇”表示对这“死伤”被治愈的赞叹,和由此而来的欣然接受。“全地”表示整个改革宗教会,因为地是指教会(285节);因此,“全地都希奇,跟在那兽后面”表示这信仰被欣然接受,并成为整个教会的教义。之所以欣然接受它,是因为这样他们就不是律法之下的奴仆,而是在信仰之下自由了;殊不知,事实却完全相反,即:那些自以为在信仰之下,或因着这信仰,或通过这信仰而自由的人却成为罪的奴仆,也就是魔鬼的奴仆,因为罪与魔鬼是一样的;事实上,他们以为律法不会谴责他们,因而只要有信,犯罪却不受律法谴责就是自由;而事实上,这才是奴役本身;不过,人在避开罪恶,也就是魔鬼时,就从一个奴隶变得自由了。
我在此补充这则记事:在灵人界,我与教会的一些博士谈论他们对“律法行为”、以及他们声称自己不会受其辖制、奴役和咒诅的“律法”是怎么理解的。
他们说,他们指的是十诫的律法行为。于是,我说:“十诫颁布的内容是什么?不是‘不可杀人”、‘不可奸淫’、‘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见证’吗?难道这些就是你们通过声称‘唯信称义和得救,无需律法行为’而将其与信分离的律法行为?难道这些就是基督为之作出补偿的?”他们回答:“正是。”然后,只听见有声音从天上说:“谁会如此疯狂?”博士们随即将脸转向一些恶灵,马基雅弗利和许多耶稣会士就在这些恶灵当中;只要保住自己不受世上法律的制裁,他们认可所有这些事;要不是有一个社群在中间把他们隔开,这些博士早就与他们同流合污了。经上说“全地都希奇,跟在那兽后面”,跟在那兽“后面”表示追随并顺从它,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大卫遵守我的诫命,全心行在我后面。(列王纪上14:8)
耶西的儿子们跟在扫罗后面出征。(撒母耳记上17:13)
不可跟在众人后面行恶,不可在争讼的事上在众人后面偏行。(出埃及记23:2)不要跟在你们素不认识的别神后面。(耶利米书7:9)
他们跟在别神后面服事他们。(耶利米书11:10;申命记8:19)
凡跟在巴力·毗珥后面的人,耶和华都除灭了。(申命记4:3)
792.“谁能与他交战呢”表示它无法以任何方式被攻击或质疑。这是显而易见的,不用解释。因为当“龙”及其“兽”表示唯信的异端信条时,“不能与这兽交战”表示它无法受到攻击或质疑。他们的说服如此强烈,以至于他们相信没有什么比这更真实的了,这一点从基督教会对该信条的接受很清楚地看出来。因为他们说,谁能凭自己行善呢?他们就这样忽略了它。但有什么人不能一眼,或如前面所说的,或说眼睛一瞥就看出一个人就是他生活的样子,或说人的品质取决于他的生活?谁能怀疑或否认这一点,尤其当每个人都可以从圣言确认它时?因为在圣言中,经上说“凡听见就去行的,就是智慧人”、“所有人都要照他们的行为受审判”。我没有看见任何一个没有将自己的理解力向后扭曲,由此变得疯狂的人会认为好好生活无关紧要;然而,人死后仍继续他在世上的那种生活。我被恩准与一些生活在以前时代的人交谈,发现他们的生活仍如历史上对他们所描述的那样。我还被恩准与一些认为自己有信,却没有过信之生活,也就是没有仁爱的人交谈,发现他们被天堂拒之门外。此外,我经常从天上被告知,人的生活在等待着他,与生活分离之信什么也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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