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78.“全地都希奇跟从那兽”表示那时,这信仰被欢喜接受,并成为整个教会的教义,因为这样他们就不会成为律法之下的奴仆,而是在信仰之下自由了。“全地都希奇”表示对这“致死的击伤”得到医治感到惊讶,随之欢喜接受。“全地”表示整个改革宗教会,因为地是指教会(AR 285节);因此,“全地都希奇跟从那兽”表示这信仰被欢喜接受,并成为整个教会的教义。它被欢喜接受,是因为这样他们就不是律法之下的奴仆,而是在信仰之下自由了;殊不知,事实恰恰相反,即:那些以为自己在信仰之下自由了,或因着这信仰,或通过这信仰而自由了的人却成了罪的奴仆,也就是魔鬼的奴仆,因为罪与魔鬼为一,是一样的;事实上,这样他们就以为律法不会定罪,因此犯了罪却没有律法的定罪就是自由,只要他们有信;而事实上,这才是奴役本身;但当人避开罪,也就是避开魔鬼时,他就从一个奴隶变得自由了。
对此,我补充以下难忘的事:在灵人界,我与教会的一些博士谈论他们所说的“律法作为”是什么意思,他们说他们不在“律法”的枷锁、奴役和诅咒之下,这“律法”又是什么意思。他们说,它们是指十诫的律法作为。然后我说:“十诫都规定了什么?它们不就是‘不可杀人”、‘不可奸淫’、‘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见证’这些事吗?难道这些就是你们说‘没有律法作为的唯信使人称义并得救’,从而将其与信分离的律法作为?难道这些就是基督为之作出补偿的?”他们回答说:“是的。”然后就听见有声音从天上说:“谁会如此疯狂?”他们的脸立刻转向一些魔鬼灵,马基雅弗利和许多耶稣会士就在这些恶灵当中,只要保护自己不受世界法律的制裁,他们就允许这一切事;若不是有一个社群夹在中间把他们分开,他们早就彼此结合在一起了。经上说“全地都希奇跟从那兽”,“跟从(或跟随、随从、随等)”那兽是指跟随并服从它,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列王纪:
大卫遵守我的诫命,全心跟从我。(列王纪上14:8)
撒母耳记:
耶西的儿子跟随扫罗出战。(撒母耳记上17:13)
出埃及记:
不可随众行恶,不可在争讼的事上随众附和偏行。(出埃及记23:2)
耶利米书:
你们不可随从素不认识的别神。(耶利米书7:9)
又:
他们随从别神,侍奉他们。(耶利米书11:10; 申命记8:19)
申命记:
随从巴力·毗珥的人,耶和华都毁灭了。(申命记4:3)
6.⑴在整个基督教界,整本圣经和教会从中提取的一切教义都教导:存在一位神,祂是一。整本圣经都在教导神的存在,其原因在于,它的至内层只涉及神,即从神发出的神性。因为圣经由神口授,所以除了何为神外,没有什么东西从神发出,我们称之为神性。这一点(即何为神)居于圣经的至内层。不过,就其衍生物,即来自这些至内层并在其下之物而言,圣经适合天使和世人的理解。神性同样存在于这些衍生物中,只是换了一种形式;在这种情况下,神性被称为属天的、属灵的和属世的。这些不过是神的面纱而已,因为诸如存在于圣言至内层的神自己无法被任何造物看到。所以,当摩西祈求能看见耶和华的荣耀时,祂对摩西说:人见我的面不能存活。圣言的至内层也一样,神在那里就居于祂的存在和本质中。
形成至内层的神性尽管披上了诸如适合天使和世人理解的面纱,但仍象亮光透过晶体结构那样闪耀出来。不过,这光因着人要么通过神,要么通过自己所形成的心智状态而各不相同。在通过神形成其心智状态的每个人面前,圣经就象一面镜子,他在其中看到神,不过,各自有各自的方式。这面镜子是由那些他从圣言所学,并通过照之生活所吸收的真理构成。由此得出第一个结论:圣经是神的丰满。
圣经教导,神不仅存在,而且还是一。这从构成那面镜子的真理可以看出来,因为它们形成一个连贯的整体,防止人思想一位以外的神。由于这个缘故,凡理性通过圣言充满某种圣洁之人,都仿佛凭自己知道,神是一,并视谈论数位神为疯狂。天使甚至无法张嘴说出“诸神”这个词,因为他们所在的天堂氛围会予以阻止。圣经教导,神是一,该教导不仅是普遍的,如我所说,而且还体现在许多具体经文中,如:
以色列啊,你要听!耶和华我们的神是独一的耶和华。(申命记6:4;马可福音12:29)
神确实在你们之中,除我以外,再没有神。(以赛亚书45:14)
我不是耶和华吗?除我以外,别无其他神。(以赛亚书45:21)
我是耶和华你们的神,除我以外,不可接受别的神。(何西阿书13:4)耶和华以色列的王如此说,我是首先的,是末后的,除我以外,再没有神。(以赛亚书44:6)
在那日,耶和华必为王掌管全地;在那日,耶和华必为一,祂的名必为一。(撒迦利亚书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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