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577

577.“那死伤却医

577.“那死伤却医好了”表由于这个缘故而采取的补救。通过以下推理来治愈教义的这个头,即:没有人能凭自己行出一个好行为,并守全律法,因此便预备了另一个得救之法以取而代之,那就是对基督公义和功德的信仰,相信他为人遭受苦难,由此拿走了律法的诅咒。当受伤的头表示在先之物(576节)时,便知道这就是对“受伤之头”的医治,并且还被应用;故没有必要进一步解释。

揭秘启示录 #373

373.“尊贵、权柄

373.“尊贵、权柄、大力”表主的神性属天事物。
上一节说过,在圣言中,“尊贵、权柄、大力”这三者当论及主时,也论及属天神性,或神性之爱或神性良善。“尊贵”是这样(参看249节);“大力”或“力量”是这样(参看22节);“权柄”或“能力”也是这样;这一点从圣言中提及它的地方得以证实。要知道,圣言的一切细节中都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既有论及良善的表述,也有论及真理的表述;除了追求属灵意义的人外,其他人无法将这些表述彼此区分开。通过属灵意义明显可知哪种表述涉及良善或爱,哪种表述涉及真理或智慧;从许多经文可以得知,当论述神性良善时,经上就说“尊贵、权柄、大力”。“权柄”或“能力”也涉及神性良善,这一点可见于马太福音(13:54; 24:30),马可福音(13:25-26),路加福音(1:17, 35; 9:1; 21:27)等。圣言的细节中都有主与教会的婚姻,因此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80-9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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