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76.启13:3.“我看见他的头中,有一个似乎受了死伤”表教义的这一条,也就是其余者的头,即人凭唯信称义并得救,无需律法的行为,并不符合圣言,因为行为是圣言所经常命令的。“头中的一个”表示改革宗教会整个教义中最首要、最基本的条款。因为这兽有七个头,“七头”表示由纯粹的虚假所产生的疯狂(568节);因而也表示作为一个整体的全部虚假,数字“七”在圣言中表示全部(10,391节)。由于其关于救恩的教义的一切虚假皆仰赖这一条,即人凭唯信称义并得救,无需律法的行为,故“这兽头中的一个”就表示这一条。它“似乎受了死伤”表示它不符合圣言,因为行为是圣言所经常命令的。教会教义的一切事物若不符合圣言,就是不健全的,而是患有致命的疾病;因为教会的教义必来自圣言,而非来自其它源头。
525.“日头的第三部分,月亮的第三部分,星辰的第三部分都被击打”表示一切爱之良善,一切信之良善与真理,以及一切良善与真理的知识或认知都消失了。这从“第三部分”、“日头”、“月亮”、“星辰”和“被击打”的含义清楚可知:“第三部分”是指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日头”是指来自主的爱之良善;“月亮”是指来自主的信之良善与真理(参看AE 401a–h节);“星辰”是指也来自主的良善与真理的知识或认知(参看AE 72, 402节);“被击打”当论及爱与信之良善,以及良善与真理的知识或认知时,是指消失。这清楚表明,“日头的第三部分,月亮的第三部分,星辰的第三部分都被击打”表示一切爱之良善,一切信之良善与真理,以及一切良善与真理的知识或认知都消失了。此处提到的“日头、月亮和星辰”不是指在我们太阳的世界,世人的眼睛所看见的太阳,月亮和星星,而是指在灵界,天使的眼睛所看见的太阳,月亮和星星;因为在灵界,主在那些处于来自祂的对主之爱的人面前显为一轮太阳,在那些处于信之良善与真理的人面前显为一轮月亮;这就是为何“日头或太阳”表示爱之良善,“月亮”表示信之良善与真理。显然,约翰看见的,就是这个太阳、月亮和这些星星,因为他看见它们时,在灵里。主在天使天堂显为一轮太阳和一轮月亮(可参看《天堂与地狱》,116–125节)。经上说这些事物被击打,是由于表象,因为当爱之良善,以及信之良善与真理不再与人同在时,在他看来,它们可以说不再存在,已经消失了;字义上的圣言是照着表象来写的。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