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76.启13:3.“我看见他的头中,有一个似乎受了死伤”表教义的这一条,也就是其余者的头,即人凭唯信称义并得救,无需律法的行为,并不符合圣言,因为行为是圣言所经常命令的。“头中的一个”表示改革宗教会整个教义中最首要、最基本的条款。因为这兽有七个头,“七头”表示由纯粹的虚假所产生的疯狂(568节);因而也表示作为一个整体的全部虚假,数字“七”在圣言中表示全部(10,391节)。由于其关于救恩的教义的一切虚假皆仰赖这一条,即人凭唯信称义并得救,无需律法的行为,故“这兽头中的一个”就表示这一条。它“似乎受了死伤”表示它不符合圣言,因为行为是圣言所经常命令的。教会教义的一切事物若不符合圣言,就是不健全的,而是患有致命的疾病;因为教会的教义必来自圣言,而非来自其它源头。
Life43.人有两种官能,其中一种被称为意愿,一种被称为理解力。它们彼此有别,但又如此被造,以致它们可以成为一体;当它们成为一体时,就被称为心智。人的心智由这两种官能构成,人的整个生命就在它们里面。正如符合神性秩序的宇宙万物都与良善和真理有关,人里面的一切事物都与意愿和理解力有关;因为人里面的良善属于他的意愿,人里面的真理属于他的理解力。事实上,这两种官能就是良善和真理的容器和主体:意愿是属于良善的一切事物的容器和主体,理解力是属于真理的一切事物的容器和主体。人里面的良善和真理不在别处,故爱和信也不在别处,因为爱与良善有关,良善与爱有关,信与真理有关,真理与信有关。
知道意愿与理解力如何构成一个心智是至关重要的,因为意愿与理解力之间有一个类似良善与真理那样的婚姻。前一章在某种程度上阐明了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对此,我们补充以下内容:正如良善是一个事物的真正存在,真理则是该事物随之而来的显现,人里面的意愿是他生命的真正存在,理解力则是他生命随之而来的显现,因为属于意愿的良善在理解力成形,并以某种方式使自己变得可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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