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575

575.“那龙将自己

575.“那龙将自己的能力,宝座,和大权柄,都给了他”表这异端因平信徒的接受而盛行并掌权。“龙”表示异端教义(对此,参看537节);这“兽”表示平信徒(567节),他们不凭自己,而是凭他们的教师说话;由于平信徒就是民众本身,故显而易见,这异端因他们的接受才盛行并掌权。因此,这就是龙给此兽的“能力,宝座和大权柄”,以及接下来“他们敬拜将权柄给了兽的那龙”(4节)这句话所表示的。“龙”得以盛行并掌权是因着他们,尤其是因他们的这一宗教信条:认知或理解力服从于信仰;信仰不是能理解的;在属灵的事上,对可理解之事的信仰是头脑的信仰,这种信仰不使人称义。当这些信条在平信徒当中盛行时,神职人员就有了权柄、尊敬和一种崇拜,因为他们以为自己知道神性事物,并且神性事物要通过他们的口才会被接受。“能力”表示盛行;“宝座”表示治理;“大权柄”表示统治。

诠释启示录 #245

245.“又用眼药擦

245.“又用眼药擦你的眼睛,使你能看见”表示叫理解力可以在某种程度上被打开。这从“眼睛”的含义清楚可知,“眼睛”是指理解力(对此,参看AE 152节)。因此,“擦眼睛,使你能看见”表示叫理解力可以被打开。经上说“用眼药擦”,是因为“眼药”是指用面和油制成的药膏,“面”表示信之真理,“油”表示爱之良善。“面”表示信之真理(参看《属天的奥秘》,2177, 9995节);“油”表示爱之良善(AC 3728, 4582, 4638节)。经上如此说,是因为理解力看不见任何真理,除非意愿在良善中;事实上,理解力中的真理只是在意愿中的良善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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