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74.“口像狮子的口”表看似源于真理,其实源于虚假的推理。“口”表示教义、讲道和讨论(452节),在此表示源于教义虚假的推理,因为“口”所在的“头”表示由纯粹的虚假所产生的疯狂(568节);“狮子”表示大有能力的神性真理(241,471节),在此表示因推理而看似真理的大有能力的虚假(573节);因此,“口像狮子的口”表示看似源于真理,其实源于虚假的推理。“豹”、“熊”和“狮子”表示这类事物,这一点从但以理所看到的类似的兽明显看出来,对于它们,经上这样记着说:
有四个兽从海中上来;头一个像狮子,有鹰的翅膀;我观看,直到它的翅膀被拔去,它从地上被举起来,两脚站立,像人一样,又有人的心给了它。第二兽像熊,一边挺起,口内齿间衔着三根肋骨;有人说,起来、吞吃许多的肉。第三个兽像豹,背上有鸟的四个翅膀;这兽还有四个头,有权柄给了他。第四个兽可怕可惧,极其强壮,有大铁牙,吞吃咬碎,又把剩余的用脚践踏。(但以理书7:3-7)
这四个兽描述了教会的相继状态,从最初到最后,甚至直到它在圣言的一切良善与真理上彻底毁灭;之后就是主的降临。“狮子”表示在其最初状态中的圣言神性真理,以及教会由此的建立,由“从地上被举起来,两脚站立,像人一样,又有人的心给了它”来表示。“熊”描述了教会的第二个状态,这时,圣言读是读了,却不理解;“齿间的三根骨头”表示表象和误解;“许多的肉”表示作为一个整体的圣言字义。“豹”描述了教会的第三个状态,表示被歪曲的圣言真理;“背上鸟的四个翅膀”表示对虚假的确认。“可怕可惧的第四个兽”描述了教会第四个或最后一个状态,表示一切真理和良善的毁灭;因此,经上说“吞吃咬碎,又把剩余的用脚践踏”;最后描述了主的降临,然后是该教会的毁灭和一个新教会的建立(但以理书7:9至末尾)。
但以理所看到的这四个兽是先后分别从海中上来的,而约翰所看到的是合为一个身体的三一兽(first three beasts),也是从海中上来的;原因在于,在但以理书,它们描述了教会的先后状态,而在启示录,此处却描述了教会最后的状态,先前所有的状态都共存于这最后的状态中;只是这兽的身体像豹;脚像熊;口像狮子;“豹”和“熊”在各处的含义都一样;“口像狮子的口”表示源于虚假的推理,因为经上接着说“兽会开口说亵渎的话”(5-6节 ),并且“他的头”表示由纯粹的虚假所产生的疯狂。
1173.启18:18.“看见烧她的烟,就喊着”表示当他们看见因从他们的爱中流出的可怕虚假而受到的惩罚时,心智的悲伤。这从“喊着”、“烟”和“烧”的含义清楚可知:“喊着”是指心智的悲伤(对此,参看AE 393, 424, 459节);“烟”是指从尘世和身体之爱的邪恶中流出的地狱虚假(对此,参看AE 539a,b, 889, 1131节);“烧”是指对从他们的爱中流出的邪恶的诅咒和惩罚(对此,参看AE 1083, 1126节)。由此清楚可知,“看见烧她的烟,就喊着”表示当他们看见因从他们的爱中流出的可怕虚假而受到的惩罚时,心智的悲伤。
(续)
(9)圣治的第九条律法是,主不是直接要么从祂自己那里,要么通过天使教导人真理,而是通过圣言,讲道,阅读,与他人的交谈和交流,因而通过他自己对这些事的思考来教导的。人就这样照着他出于功用而对真理的情感被光照。否则,人不能貌似出于自己行动。这条律法作为结果从前面所解释的圣治律法可推知,即:人必须处于自由,必须做他出于理性所做的事,必须貌似出于自己从他的理解力来思考,必须貌似出于自己从他的意愿来行善;而且他绝不可以被神迹或异象强迫相信任何事,或做任何事。这些律法是不可更改的,因为它们是神性智慧的律法,同时也是神性之爱的律法;然而,如果教导人不用方法,不要么通过流注,要么通过话语来教导,那么它们就会受到干扰。
此外,主流入或通过流注进入人心智的内层,并通过这些内层流入心智的外层,也流入其意愿的情感,并通过这情感流入其理解力的思维,而不是通过其理解力的思维流入情感。流入或通过流注进入人心智的内层,并通过这些内层流入心智的外层,就是扎根,并从根上产生;根在内层,产生在外层。再者,流入或通过流注进入意愿的情感,通过这情感流入理解力的思维,就是首先唤醒灵魂,通过灵魂形成其它一切事物;因为意愿的情感就像灵魂,理解力的思维通过这灵魂得以形成。此外,这就是从内在进入外在的流注,这种流注是可能的。对于流入人心智内层的东西,或流入其意愿情感的东西,或说对于进入其心智内层的流注,或进入意愿情感的流注,人一无所知;但关于这个主题,他很可能认为流注进入他心智的外层,或进入他理解力的思维,这将产生某种没有根的东西,或形成某种没有灵魂的东西。谁都能看出,这将违反神序;因此,这意味着摧毁,而不是建立。这一切使圣治的这条律法的真理变得显而易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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